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烤烟种植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3 11:44: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办发〔2018〕54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全国烤烟种植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3日

全国烤烟种植产业知名

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

烟草产业作为曲靖重要的支柱产业,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和“压舱石”,对推动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为加快推动烤烟种植产业全面转型升级,增强产业品牌效应,提升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忠诚度和市场竞争力,促进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和带动地方经济平稳发展,实现“质量强市”战略目标,自2016年7月起,按照原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质检质函〔2016〕11号)要求,曲靖市全面启动“全国烤烟种植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申报工作,2018年3月6日正式获批建设,成为全国烟草行业首家、也是唯一一家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为扎实开展示范区建设工作,结合曲靖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示范区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董保同   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 组 长:钟  玉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毛建桥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黄光耀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覃绍聪   市质监局局长

       吴立著   市烟草公司经理

全恩德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外宣办主任、

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段宏波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杨庆东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缪应虎   市政府食安办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管

局局长

沈学龄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罗  芳   市农业局局长

张晓国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钟全武   市统计局局长

             市林业局局长

保家礼   市水务局局长

李金熙   市财政局局长

马有林   市智慧办主任

孙进周   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

张国强   曲靖日报社党组书记、社长、总编

   曲靖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解天云   麒麟区人民政府区长

周云锋   宣威市人民政府市长

张晓芬   马龙区人民政府区长

胡选坤   陆良县人民政府县长

陈文波   师宗县人民政府县长

海建才   罗平县人民政府县长

陈  志   富源县人民政府县长

孙荣祥   会泽县人民政府县长

徐武智   市质监局副局长

       高华锋   市烟草公司副经理

刘永军   市烟草公司副经理

主要职责:领导小组负责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定期不定期研究解决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其中:

市烟草公司负责示范区建设具体工作的策划、组织实施、过程指导和督促考核,筹建规划、方案等有关文件的起草,各部门日常创建工作的联络,工作推进会议及各部门经验交流会议筹备,建设过程有关材料的撰写上报,有关验收资料收集汇总和编写整理,项目验收申请,以及其他日常事务。

市质监局负责与上级质监部门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协调联络,筹备联席会议,指导筹建规划和方案等重要文件的拟定,指导示范区建设和品牌创建标准,指导验收材料整理、编写和验收现场的布置,申请和组织项目验收。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指导示范区建设规划和产业发展等有关政策和措施的制定实施,配合烟草部门研究拟定出台有关扶持政策,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编制示范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协同各部门解决好基本烟田保护、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重大问题,协同各部门做好示范区建设其他工作。

市环境保护局负责指导编制基本烟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及时做好环境政策传达,指导、协调和监督产业发展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落实好环境监管职责。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国家级质量检测中心建设,负责做好示范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指导示范区产业发展,监测分析示范区建设运行态势,督促产业技术创新并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应用,督促实施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配合做好数据监测和信息支撑服务平台搭建和平台的安全保障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指导编制烤烟种植、生产机械化、生态烟叶开发等有关规划,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布局,参与农业综合体打造,协同各部门组织实施职业烟农培育、实用技术培训,指导土地流转、机械化推广、新型生产主体和服务组织建设,参与示范区土地产权纠纷仲裁管理,协同各部门开展基本烟田建设、环境保护监测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工作,指导数据监测和信息支撑服务平台搭建,积极争取和整合农业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经费支持示范区建设,组织和参与产业发展有关科技项目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烟用土地勘测定界、土地确权和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调处重大用地权属纠纷,依法保护烟用土地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指导基本烟田开发、整理和保护办法的制定,整合土地开发、整理和保护等资金,参与基本烟田土地开发整理的组织实施和过程监督,组织实施基本烟田土地利用和用途管制,指导烟用土地资源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承办烟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件等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指导编制基本烟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产业发展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基本烟田林地、土壤、水源等污染防治工作。

市统计局负责指导做好示范区建设过程中有关数据调查统计、分析整理和信息反馈,在建设和验收过程中提供有关数据信息。

市水务局参与重大烟水工程的规划论证、实施、监管和验收等工作,负责指导烟水设施管护和重大烟水工程规划水资源论证评估,指导调处好示范区内各类水事纠纷,积极争取和整合水利项目资金支持示范区建设。

市财政局负责指导专项经费预算,对专项经费进行把关和审批,做好专项经费的筹措、拨付及经费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经费使用规范、安全。

市智慧办负责统筹智慧农业数据资源,指导数据监测和信息支撑服务平台的搭建、使用和维护。

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协同做好示范区建设工作和区域品牌文化等方面的新闻宣传报道,参与宣传片制作等工作。

    曲靖日报社协同做好示范区建设工作和区域品牌文化等方面的新闻宣传报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按照市级领导小组关于示范区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统筹做好示范区建设各项具体工作。

以上各单位(部门)除履行好上述职责外,还要做好领导小组临时交办的事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黄光耀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 主 任:吴立著   市烟草公司经理

覃绍聪   市质监局局长

成    员:高华锋   市烟草公司副经理

刘永军   市烟草公司副经理

毛建书   市烟草公司副调研员

徐武智   市质监局副局长

温绍达   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岳  松   曲靖日报社副社长、副总编

联 络 员:徐学仕   市质监局质量管理科科长

陈  波   市烟草公司企业管理科科长

主要职责:负责示范区建设工作策划,具体实施过程的指导和服务,日常工作的统筹联络,有关会议筹备,主要文稿起草,资料收集汇总,项目验收申请,项目组织验收,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创建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以及其他日常事务。办公室下设统筹指导组、组织实施组和宣传报道组:

1.协调指导组

组    长:覃绍聪   市质监局局长

副 组 长:徐武智   市质监局副局长

成    员:徐学仕   市质监局质量管理科科长

          宰加勤   市质监局质量监督科科长

          市质监局其他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与上级质监部门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协调联络,筹备联席会议,指导筹建规划和方案等重要文件的拟定,指导示范区建设和品牌创建标准,指导验收材料整理、编写和验收现场的布置,申请和组织项目验收,以及其他日常工作。

2.组织实施组

组    长:吴立著   市烟草公司经理

副 组 长:高华锋   市烟草公司副经理

          刘永军   市烟草公司副经理

          毛建书   市烟草公司副调研员

成    员:陈  波   李祖红   刘  韬   梅智勇

          王炳会   王瑞宝   朱华俊   郭坤鑫

          邵建平   袁术峰   赵英俄   周  浩

主要职责:负责示范区建设具体工作的策划、组织实施、过程指导和督促考核,筹建规划、方案等有关文件的起草,各部门日常建设工作的联络,工作推进会议及各部门经验交流会议筹备,建设过程有关材料的撰写上报,有关验收资料收集汇总和编写整理,项目验收申请,以及其他日常事务。

3.宣传报道组

组    长:全恩德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外宣办主任、

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副 组 长:温绍达   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岳  松   曲靖日报社副社长、副总编

成    员:陈黎维   市政府新闻办综合科科长

毛克宽   曲靖日报社办公室主任

陶汝忠   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总编室副主任

王炳会   市烟草公司党建办副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示范区建设工作和区域品牌文化等方面的新闻宣传报道,参与宣传片制作等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要参照市级领导小组设置,联合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在市级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抓好示范区建设各环节工作落实。

二、阶段任务

(一)创建筹备阶段(2018年5月14日—6月30日)

阶段任务:聘请品牌设计规划提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发布和第三方品牌文化传媒等机构,参与制定并出台筹建规划、工作方案和质量管理标准体系,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创建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标准和保障措施;出台有关扶持政策措施,为建设工作提供政策保障;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和研讨会议,研究部署重大事项;组织召开启动会议,签订工作责任状,明确工作职责和奖惩措施;学习借鉴国内外区域品牌创建先进经验和做法,提升示范区建设水平。

(二)宣传动员阶段(2018年7月1日—8月31日)

阶段任务:结合产业发展战略目标和发展愿景,征集筛选产业品牌创建口号和建设理念;开展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及商标注册登记,保育好产业品牌;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宣传动员,营造良好创建氛围;采用“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选派示范区建设骨干参加省内外区域品牌创建有关培训,聘请国内外有关专家、学者开展有关知识讲座,提高创建人员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素质。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9月1日—2019年6月30日)

阶段任务:按照示范区筹建规划、方案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验收实施细则要求,组织开展土地集约经营、农业综合体打造、烤烟生产与卷烟品牌适配融合开发、质量风格提升、技术创新与改良、品牌文化建设及精准化生产、优质化服务、高效化运行、智能化管控、循环化发展、市场化经营等重点工作;搭建集地块地理信息、气象信息、土壤信息、设施配套及土地使用变化情况等为一体的数据监测和信息支撑服务平台;开展品牌展示厅、核心技术孵化基地和国家级质量检测中心建设;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每季度不少于1次),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开展示范区建设和品牌文化宣传及质量月活动;制定并出台产业品牌培育政策和措施,建立和完善品牌危机处理机制,提升产业品牌市场知名度、美誉度和忠诚度。

(四)自检自查阶段(2019年7月1日—7月10日)

阶段任务:对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验收实施细则,全面开展示范区建设自检自查,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撰写自检自查报告,制定改进工作计划及工作措施,及时整改完善。

(五)组织验收阶段(2019年7月11日—7月20日)

阶段任务:系统对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验收实施细则,整理编制有关验收资料,认真规划布置验收现场,及时提请省质监局进行初验;在此基础上,提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验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扶持。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要及时制定出台烤烟种植、土地流转、烟农信贷、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支农惠农等有关政策,为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和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后盾。

(二)强化资金保障。结合示范区建设工作实际,认真测算有关软硬件配套、宣传培训和第三方咨询服务等所需费用,严格控制项目经费开支,所需经费从市级年初预算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中调整的用于烟草专项经费2000万元中予以安排。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资金管控,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三)多方协同推进。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把思想统一到市级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上来,通力合作,有效联动,步调一致,做到全市“一盘棋”,形成强大合力,切实提高示范区建设工作质量和运行效益。

(四)全程跟踪考核。建立完善示范区建设工作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对建设工作的推进情况和工作成效进行全程跟踪、严格考核,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