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31 16:05: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办发〔2018〕52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直各委、办、局: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市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绿色行动,实施节能工程,努力提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资源消耗。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

2018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要继续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节约型示范创建为主线,把推进绿色发展贯穿于业务建设、环境保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认真落实能源和水资源总量与强度双控措施,推广应用节能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抓好节地、节水、节电、节气、节材工作,形成勤俭节约、节能环保、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力争实现全市公共机构2018年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水耗节能指标较上年同比分别下降2.2%,2.2%,3.1%,现就年度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切实助力绿色发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推进绿色发展,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指明了方向。站在新时代的历史起点上,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把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要求与自身发展实际结合起来,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探索、总结发展规律,找准弱项短板,制定行动方案,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在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建设美丽中国中发挥新作用、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

二、健全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制

根据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能耗总量基数等因素,分解落实各县(市、区)“十三五”能源和水资源消费总量控制约束指标,建立健全我市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制度,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中期指标评估,建立和完善由机关事务管理、发展改革、财政、工业和信息化、教育、科技、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文化、卫生计生、质监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指导协调机制,形成分工明确、运转顺畅、执行有力、监管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 

三、扩大节能节水示范创建效应

组织开展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初评验收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申报创建单位抓好落实,做好台账,力争通过国家复核验收。组织前2批示范单位实施动态管理、节能效果评价复核和创建交流活动,切实发挥创建成功单位的示范带动效应。继续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会同市水务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节水型公共机构示范建设,到2018年底50%的市本级国家机关达到节水型单位标准。 

四、加强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加强市直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日常检查,巩固现有工作成果,加大宣传培训,完善规章制度,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努力做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以党政机关,学校为重点,研究制定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长效机制,力争年底前实现市本级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制度全覆盖,各类高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达100%。

五、夯实计量统计基础工程

完善“云南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及消费统计网络直报系统”基础信息建设,到2018年底,全面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公共机构名录库,各级党政机关基本建成可溯源的水、电、气表一级计量器具配备管理台账。组织开展统计数据会审和能源消费数据上报专项抽查工作,持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促进能源消费统计工作形成常态化的定期报送。继续优化系统功能,提高能源消费统计、分析应用水平,为切实推进能效对标及定额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六、抓好公共机构绿色行动及工程

按照曲靖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抓好绿色行动和推动公共机构新能源推广应用工程,积极带头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规划和建设单位内部停车场(位)充电桩基础设施。推动公共机构结合既有建筑大中修改造,实施围护结构、供热、空调、动力、电梯、食堂、数据中心等重点用能系统设备和区域节能改造。开展网上展示、线下交流推介活动,推广应用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提升公共机构能效水平。

七、强化重点用能单位管理

着力抓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工作,对重点用能单位名录库进 行复核、更新、开展重点用能单位2017年度能源资源消费状况专题分析,强化重点用能单节能目标责任,检查全市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开展及整改情况,推进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提升节能管理精细化水平。

八、深入开展节能宣传培训

继续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丰富宣传内容,增强公共机构节能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分专题重点开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交流学习会。宣传示范单位和能效领跑者案例。做好网站、微信、简报等日常节能宣传。做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完善节能管理业务培训机制,充分发挥国管局和清华大学公共机构节能远程和面授培训平台扩大培训规模,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才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