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农业农村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2-19 15:30: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发〔2021〕2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

2021年农业农村工作的通知政策解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农业农村工作的通知》(曲政发〔20212号)正式印发。为便于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通知精神,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优先发展农业农村,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优结构促转型为切入点,以一县一业创建为抓手,以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组织化,统筹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畜牧业转型升级,推动农业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提升现代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加快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
二、工作目标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速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9%,完成粮食产量330万吨以上、畜牧肉类总产量124万吨、水产品产量10.06万吨,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2:1以上,农业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13%

三、重点工作
(一)提升高原特色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紧扣打造云南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和全国最大的粤港澳大湾区优质蔬菜供给中心、全国一流生猪养殖和肉制品加工中心、云南绿色食品交易中心一区三中心目标,深入落实《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的通知》(曲政发〔202030号)和《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曲政发〔202031号),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全产业链发展。

  • 深入推进绿色食品牌打造。坚持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思路,聚焦种植业结构调整、畜牧业提质增效重点产业,兼顾地方优势特色产业,落实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占市场、建平台、解难题举措,持续打造绿色食品牌

(三)大力提升农业现代化保障服务能力。持续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强化农机农艺、良种良法配套,持续提升农民综合素质,严守农产品安全质量底线,推进农业生态环境治理,不断巩固农业发展基础。
(四)扎实开展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级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关部署,紧紧围绕《曲靖市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全面推进村庄垃圾治理,深入开展村庄污水治理,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切实规范农村畜禽养殖,整治提升村容村貌,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扎实开展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对全市4354自然村进行新一轮环境综合整治,实现有村庄规划、有卫生厕所、有绿化美化、有管护机制,无裸露垃圾、无黑臭污水、无乱堆乱放、无残垣断壁四有四无整治要求,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目标。
(五)进一步落实农村改革任务。认真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延长三十年政策,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农业组织化程度。健全县、乡两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完善土地流转工作机制,规范土地流转监管和服务,稳步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进一步规范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总结推广较为完善的运行模式。探索建立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制度,完善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股权分红长效机制。开发利用四荒资源,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乡村旅游、租赁物业等业态,壮大集体
经济。持续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机制,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建立健全行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的工作机制,切实抓好农业农村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资金保障、考核评价等工作。
(二)强化定期调度。各县(市、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农业生产季节性特点和周期,及时调度,深入分析研判,以有力措施推进任务落实。
(三)强化协调联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将2021年农业农村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加强督查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原文链接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农业农村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