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
发文机关: | 曲靖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6-12 |
标 题: | 关于吕元明等七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曲政任〔2023〕20号 | 发布日期: | 2023-06-12 14:53:00 |
主 题 词: | 任免职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
吕元明 保留事业单位副处级领导待遇,免去曲靖市节能监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蒲 浪 保留事业单位副处级领导待遇,免去曲靖市中小企业生产力促进中心主任职务;
李 云 保留事业单位副处级领导待遇,免去曲靖市矿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余先辉 保留事业单位副处级领导待遇,免去曲靖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职务;
钱成明 保留事业单位副处级领导待遇,免去曲靖市农业科学院院长职务;
查文革 保留事业单位副处级领导待遇,免去曲靖市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施玲玲 保留事业单位管理六级待遇,因职数核销,曲靖市职业教育服务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