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信息产业(含电信)
发文机关: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11-29
标  题: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加快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办发〔2023〕73号 发布日期: 2023-11-29 09:54:00
主 题 词: 通信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加快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央、省驻曲各单位:

《曲靖市加快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曲靖市加快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双千兆”网络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工信部通信〔2021〕34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曲靖市建设云南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云发〔2022〕2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推动数字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32号)、《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5G应用“扬帆”云南行动计划(2022—2024年)》(云工信设施〔2022〕35号)等要求,加快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双千兆”网络建设和融合应用创新,积极争创国家千兆城市,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曲靖市建设云南省副中心城市提供重要支撑,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委六届三次全会、市政府全会精神和市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部署要求,认真贯彻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决策部署,抢抓国家千兆城市发展机遇,加快推动曲靖5G规模部署和应用推广,深入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升级和融合应用,营造“双千兆”网络建设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23年建成基本覆盖城市区域和重点乡镇(街道)的“双千兆”网络基础设施;2024年建成基本覆盖全市的“双千兆”网络基础设施,满足千兆城市评价标准要求,入选国家千兆城市。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双千兆”网络设施建设

1.持续扩大“双千兆”网络覆盖范围。适度超前部署“双千兆”网络,推动各基础电信企业在城市主城区及乡镇(街道)进行10G-PON光线路终端(OLT)设备规模部署。开展城镇老旧小区等光纤到户薄弱区域光分配网(ODN)改造升级。加快部署高质量5G网络,持续提升5G网络的广度、深度、厚度,加快完成市区深度覆盖、乡镇级以上区域和重点行政村全面覆盖。加快用户端千兆网络的升级改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各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配合)

2.提高网络支撑能力。发挥基础电信企业信息通信网络主力军作用,推动电信企业打造省际出口带宽重要节点,优化升级与省级骨干网络之间的连接,降低网络时延,筑牢数字城市建设基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各基础电信企业配合)

3.推动IPv6规模化部署。强化政府网站、新闻及广播电视媒体网站和应用的示范带动作用,2023年内政府网站、新闻及广播电视媒体网站、市属国有企业外网网站要完成IPv6升级改造,在相关政府采购活动中明确提出支持IPv6的具体需求,推动主流企业应用IPv6完成升级改造。各基础电信企业要深化网络基础设施IPv6改造,千兆光网、5G网络等新建网络同步部署IPv6,新增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和新型交换中心应支持IPv6,定制和集中采购的移动及固定终端应全面支持IPv6,新开通的家庭宽带、企业宽带和专线业务应支持IPv6,原则上不再提供IPv4单栈专线扩容。(市委网信办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基础电信企业配合)

4.老旧小区通信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在推进老旧小区住宅改造时,须将小区用地红线内通信基础设施、光纤入户等“多网合一”方式入地敷设及架空改造费用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预算和内容,整合宽带、有线电视接入需求,统一实施改造,实现宽带、有线电视“多网合一”,提升老旧小区千兆宽带接入能力。各基础电信企业负责做好小区用地红线外光缆敷设至通信设备间和电信间的投资建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各基础电信企业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5.提高交通基础设施信息通信网络覆盖。公路、铁路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信管理部门和投资运营主体要大力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基础电信、广电网络和铁塔企业紧密协作,按照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原则,推进交通基础设施与沿线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开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通信管理部门协调开放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资源,加快审批流程,给予施工协助。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推动铁路相关单位开放铁路沿线资源,支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和维护工作。鼓励各基础电信企业加大公路、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沿线信息通信网络建设投资,解决已通车交通基础设施沿线通信覆盖问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6.推进解决疑难站址问题。各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要全面梳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疑难站点,汇总形成问题清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协调解决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困难问题,落实责任主体,担负起“新基建”项目落地要素保障属地责任,加强工作调度,加快推进解决疑难站址问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各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7.深入推进农村网络设施建设升级。面向农村较大规模人口聚居区、生产作业区、交通要道沿线等区域,各县(市、区)要组织好属地通信覆盖情况摸排,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要持续向上申报争取国家电信普遍服务项目,深化农村偏远地区4G网络覆盖。面向有条件、有需求的农村,逐步推动5G及千兆光纤网络建设覆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各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配合)

(二)加大千兆网络融合应用

8.推进“双千兆”应用创新。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深入推进“双千兆”网络赋能千行百业,大力推进5G行业创新应用,充分利用相关专项资金,持续引导行业企业加大投入力度。鼓励各基础电信、通信设备、垂直行业、信息技术、互联网等企业结合自身优势开展应用技术创新,聚焦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和民生关切,加快“双千兆”网络在消费、工业、教育、医疗等领域的融合创新。财政管理部门要落实向5G应用领域倾斜的政府采购支出政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能源局、市广电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基础电信企业配合)

9.提升500Mbps以上及5G用户占比。各县(市、区)应支持驻地基础电信企业,协同积极争取优惠政策,解决实际困难,落实好“双千兆”网络协同推进工作。各基础电信企业要加快推进企业和家庭使用500Mbps以上固定宽带及5G终端,实现25%占比双突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各基础电信企业配合)

(三)营造通信设施建设环境

10.保障以5G为代表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空间。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相应层级的国土空间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按照项目建设时序同步保障电力、管道等配套设施建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能源局、曲靖供电局,各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11.严格落实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严格执行《云南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云南省住宅和商务楼宇光纤到户通信及有线电视设施工程建设标准》《云南省市政工程信息通信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标准》。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时,要将建设通信基础设施的有关规划设计和预留安装条件作为审查的重要内容,并征求通信主管部门意见。将光纤到户和通信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开工前办理,严格按照国家、云南省有关技术标准对光纤到户、通信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在工程施工阶段由住宅建设方完成有关通信设施建设,在竣工验收阶段有关通信设施应与建筑物主体工程同步验收,严格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审批、通信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推动“四同步”工作贯彻落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各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12.落实公共资源免费开放和共建共享。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公共机构等所属公共设施及市政设施(如城市公共绿地、城市路灯杆、公共文化和体育服务场所等),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免费平等开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要推动属地住宅区、商务办公楼宇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单位免费开放。各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支持并配合通信企业开放通信管道、楼面等小区公共资源实施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禁止无故阻碍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或巧立名目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管理费、资源占用费等不合理费用,有关部门对涉及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应予以减免,以保证“双千兆”网络正常接入。在保证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统筹考虑城乡建筑风貌要求,推动通信杆塔与电力、市政、交通等杆塔资源实现双向开放和一杆多用,鼓励探索多样化合作模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市机关事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牵头;中央、国家和省驻曲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企业,市直各部门,市发展投资集团、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市经济开发建设投资集团配合)

13.加强用电保障。供电企业要在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电力引入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简化审批手续;通信管理部门要组织好各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全面梳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转供电清单,供电企业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尽快对满足转改直条件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进行直供电改造。对于暂时只能使用转供电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用电,具备分户条件的,供电企业和转供电主体应积极支持和配合进行分户改造,不具备分户条件的,执行国家规定,不得加价。(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曲靖供电局,各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配合)

14.加强项目审批和用地支持。依法依规高效办理铁塔、基站、算力基础设施(边缘计算机房、汇聚机房等)建设审批手续,对占地400平方米以下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在不占用基本农田的情况下,按照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办理,力争缩短各环节审批周期,提高行政服务效率。项目所在地各级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优先组织保障铁塔企业依法依规取得用地。通信设施项目可按照公共设施用途落实用地,新建基站、铁塔用地可直接取得政府供应土地,也可采取配套建设方式、依法取得地役权的方式使用土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牵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配合)

15.规范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要负起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的主体责任,各部门要落实《云南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规定,规范公共场所通信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依法依规查处各类阻碍、破坏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因城市建设、规划调整等需要改动、迁移电信设施的,相关单位应当与电信业务经营者协商,签订搬迁补偿协议,造成通信设施损毁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予以修复,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推动出台《曲靖市通信设施迁改补偿管理办法》,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和补偿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厉查处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阻挠通信设施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明确相关处理细则。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盗窃、破坏通信基础设施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通信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各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工作的统筹部署,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每季度定期召开1次工作调度会议,研究解决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跟踪工作推进情况,加强统筹协调,研究解决有关具体问题,确保曲靖千兆城市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参照市级建立本级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协调领导机制,统筹推进辖区内信息通信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细化责任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各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协调配合,强力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统筹协调解决辖区内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落地困难站点。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牵头协调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工作,推进通信行业与城市建设、土地开发、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建设、园区建设、综合交通等重点区域对接,强化专项规划对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引导和服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和涉及的规划、住建、城市综合管理、电力、林业、用地(含林地)、生态环境、交通等部门要优化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相关流程。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各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负责向上级公司争取资源支持,加快千兆光网、5G为代表“双千兆”网络建设,做好千兆光网、5G网络覆盖宣传,加强500Mbps及以上宽带业务、5G手机等推广工作。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依托报纸、电视、宣传栏和网站、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宣传阵地,普及“双千兆”网络应用知识,积极开展媒体宣传、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努力营造千兆城市建设的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查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健全完善考核办法,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纳入各县(市、区)年度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收集疑难站点、免费开放、高场租、高电价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市政府督查室要将问题清单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定期跟踪督查,综合运用联合督查、实地督查、暗访督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及时掌握和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每季度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和问题解决情况。

附件:

1.曲靖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曲靖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表

 

 
附件1

曲靖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战略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对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曲靖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于  韬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吴晓青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戴黎明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周绍能  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主任

袁世栋  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成  员:张  锦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杨德璋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沈家臣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兴华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张祖林  市公安局副局长

朱  丹  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建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栾云春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邓连云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马娅琼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雄英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睿杰  市水务局副局长

缪平章  市商务局副局长

陈绍良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荀巨宏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方  艳  市国资委副主任

李在所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黄雪梅  市广电局副局长

龙光伟  市能源局副局长

潘永飞  市林草局副局长

朱树锋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副局长

古云鹏  市机关事务局副局长

高会平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孟  丽  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副主任

缪景昕  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瞿紹峻  麒麟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刘鹏程  沾益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韩春俊  云南马龙产业园区副书记、副主任

王斌鸿  宣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徐兴耀  陆良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郭华明  师宗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丁宪富  罗平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刘声娉  富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万坤  会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徐升奎  曲靖经开区管委会一级调研员

匡  华  曲靖供电局副总经理

赵  凡  中国电信曲靖分公司总经理

黄湘云  中国移动曲靖分公司总经理

周  攀  中国联通曲靖分公司总经理

邵昀波  中国广电曲靖分公司总经理

李立新  中国铁塔曲靖市分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办公室主任由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袁世栋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沈家臣、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副主任孟丽、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缪景昕兼任,工作人员根据工作情况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相关科室抽调并集中办公。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制定全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研究部署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点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工作机制,制定政策措施,统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制定和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任务和计划。针对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组织分析研究并提出工作措施建议,重要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加强对各县(市、区)、各部门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工作的督促指导。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1次工作调度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总结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

(二)调度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月调度,各部门围绕工作职责制定工作计划,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附件2

曲靖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表

序号

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1

对辖区内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负总责。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协调服务机制,研究细化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协调配合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征地拆迁和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补偿等工作及时解决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确保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快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

负责全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负责承担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制定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负责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问题清单落实情况的跟踪,加强成员单位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

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

负责统筹推进全市IPv6规模化部署工作,推进政府网站、新闻及广播电视媒体网站、市属国有企业外网网站及主流企业应用IPv6改造。

市委网信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各市直部门、各基础电信企业

4

统筹推进5G融合应用创新,推进工业领域5G创新应用工作;负责推进工业企业、工业园区等公共资源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免费开放工作;负责组织申报电信普遍服务项目,加强农村网络覆盖。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5

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相应层级的国土空间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审查审批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方案时,要将建设通信基础设施的有关规划设计和预留安装条件作为审查的重要内容,并征求通信管理部门意见,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随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规划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

6

负责推进建筑行业、城市建设等领域5G创新应用工作;做好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配合工作;负责推进住宅、商务办公楼宇等公共资源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免费开放工作;负责推进《云南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云南省住宅和商务楼宇光纤到户通信及有线电视设施工程建设标准》《云南省市政工程信息通信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标准》落地工作,完善政策措施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随建筑主体工程四同步;加强物业主体日常监督管理,切实规范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阻挠通信设施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明确相关处理细则。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

7

负责推进智慧旅游等领域5G创新应用工作;负责推进景区公共资源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免费开放工作

市文化旅游局

 

8

做好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在城市建设的审批和协调服务工作;协调推进市政设施城市道路、停车场、绿化带、公园广场、路灯杆、视频监控杆、公厕)等公共资源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开放;开辟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批复通道。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9

负责推进智慧交通、车联网等领域5G创新应用工作;协调高速公路运营管理部门开放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资源落实交通基础设施沿线等公共资源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免费开放;积极协调支持公路、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沿线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审批流程,给予施工协助,协同推进交通基础设施与沿线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开通。

市交通运输局

 

10

负责推进智慧教育领域5G创新应用工作;负责推进体育场馆、各类学校公共资源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免费开放工作

市教育体育局

 

11

负责推进智慧环保领域5G创新应用工作;负责指导通信企业完成5G基站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指导基础电信企业做好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等方面的宣传及相关投诉的协调处理,消除群众对基站电磁辐射的疑虑和误解,营造尊重科学、相信科学的良好氛围。

市生态环境局

 

12

负责推进智慧医疗等领域5G创新应用工作;负责推进医疗卫生机构等公共资源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免费开放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

 

13

负责推进智慧林业等领域5G创新应用工作;负责做好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在林区建设的审批和协调服务工作

市林草局

 

14

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规划提供必需的经费保障落实向5G应用领域倾斜的政府采购支出政策

市财政局

 

15

严厉打击盗窃、破坏通信基础设施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通信设施安全稳定运行;负责推进公安监控杆等公共资源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免费开放工作。

市公安局

 

16

依法查处物业主体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价格违法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

17

负责推进矿山、能源、电力等领域5G创新应用工作;负责推进能源企业相关公共资源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免费开放工作

市能源局

 

18

负责配合做好铁塔公司和基础电信企业项目申报中的行政审批及服务。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

19

负责督促指导市属监管企业5G创新应用工作;负责指导市属监管企业公共资源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免费开放工作

国资委

市交通运输局、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市发展投资集团、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市经济开发建设投资集团

20

在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电力引入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简化审批手续;配合做好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转供电清单梳理,积极支持和配合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尽快对满足转改直条件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进行直供电改造。对于暂时只能使用转供电的基站用电,具备分户条件的,支持进行分户改造。

市能源局、曲靖供电局

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各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

21

负责制定信息通信设施迁改补偿管理办法及迁改补偿标准,明确具体工作要求。

市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2

积极争取资源支持,加快千兆光网、5G为代表双千兆网络建设,做好千兆光网、5G网络覆盖宣传,加强500Mbps及以上宽带业务、5G手机等推广工作;在全市各行业推广5G应用

各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

 

 

 

曲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