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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财政局“作风转变年”活动公开承诺书

2013-05-27 16:20:34   来源: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财政局将坚持“科学理财,服务发展、改进作风、勤政为民”的原则和“为人民办事、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的标准,深入推进财政系统作风建设,切实提高财政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促进全市财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面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并诚恳接受监督。

  一、坚持依法理财,推动财政事业发展。全面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绩效化管理。健全完善财政收入征管机制,依法加强征管,加强非税收入和国有资产收益管理,促进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做到统筹兼顾,厉行节约,有保有压,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深化各项财政改革,全面推行预算编制“控制为主、绩效引导”的部门预算编审模式,着力完善“四位一体”公共预算标准管理体系,促进财政资金的科学、公平、合理分配。

  二、坚持服务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立足财政职能,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支持经济发展和转方式调结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及时足额配套、拨付资金;综合运用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财政手段,支持企业发展;积极筹措资金,为推进产城一体、城乡融合、产业升级和园区建设等提供财力支持,努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三、坚持作风建设,全心全意服务人民群众。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建立健全作风转变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教育和引导财政系统干部增强作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等制度,真正做到知民情、解民困、惠民生,做到“常事速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树立为民、开拓、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四、坚持严格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认真贯彻执行《财政部门监督办法》,加大对财政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力度,加强对涉农资金、民生资金、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加快推进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及时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专项资金、惠民补贴资金相关政策及其使用情况,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五、坚持廉洁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廉政警示教育,增强廉洁勤政意识;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等规定,大力弘扬“廉洁奉公、执政为民”精神,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围绕重点部位、重点岗位,查找岗位风险,健全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落实述职述廉和廉政谈话等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两安全。

  六、坚持跟踪问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实施动态督查制度,对干部职工履行职责、工作状态、廉洁自律、工作作风以及学风、会风等方面的情况,展开全方位督查,努力实现督查工作常态化;对违反承诺的机关干部给予行政问责,情节严重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对各类违规违纪问题,一经发现从重从严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874-3120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