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资金拨付流程。明确项目单位拨付资金时需提交的资料、工程进度情况等,做到项目单位用款有计划,财政部门拨款有依据。并将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减少中间环节,切实提高基本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效能。
二是及时下拨资金。根据省厅下达的资金指标,及时将资金下拨到有关项目建设单位,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推动项目建设进度。
三是跟踪工程进度。对资金使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切实提高基建资金使用效益,实现资金使用规范化、程序化和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