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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

2013-12-16 10:47:58   来源:    

  为确保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群体性事件基本得到妥善处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移送司法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区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工商局、总工会于2013年12月6日至2014年1月24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为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通过宣传排查、执法检查和总结整改等三个阶段,全面查找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依法足额发放。

专项检查活动期间,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进行逐户检查,对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等各类违法行为,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积极开辟重大违法案件和涉及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案件“绿色通道”,通过领导督办和专人包案等相关制度,切实保证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得到充分有效地维护。切实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依法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评价为不良信用单位;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要积极协调当地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紧急通知》精神尽快执结。各乡镇(街道)还将充分发挥基层工作平台力量,广泛开展劳资矛盾纠纷预警监测和排查化解活动,特别是对拖欠数额大、涉及人数多、劳资矛盾突出,且资金难以落实、可能引发集体劳动争议和群体性事件的用人单位,明确专人定点负责,跟踪落实。

 

[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潘凌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