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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提升行业文明程度和社会形象

2013-12-27 17:26:56   来源:曲靖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机动车维修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云运车管〔2013〕94号)精神,曲靖市交通运政管理处针对全市机动车维修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精心组织,集中力量,专项治理”的原则,审时度势于2013年4月开展了对机动车维修及其配件销售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这次历时近9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得到了辖区大多数企业的理解和支持,对不规范、不守法经营的企业触动很大。通过专项整治,全市无证经营、非法占用道路或公共场所进行维修作业、使用假冒伪劣配件、倒卖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乱起名称、乱挂汽车维修标志、作业漏项减项、超经营范围维修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一、二类维修企业的经营条件基本达标,维修企业质量检验员100%持证上岗,维修质量和维修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维修质量投诉率在千分之一以下,汽车维修行业形象明显改观。应该说,曲靖市运政处对这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是重视的,措施是有力的,组织是得当的,成效也是十分明显的。
    一、精心组织,宣传到位。曲靖运政处在接到省局文件的第一时间,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签发结合本地实际的专项整治“实施”文件,亲自主持召开机关有关科室及各所所长会议,对维修市场专项整治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提高了思想认识,统一了行动步调,还特别强调了处、所两级运管机构的分管领导必须深入一线,实地暗查暗访,对整治行动要现场指挥,扎扎实实,不准走过场,不得搞形式;要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广大机动车维修企业,认真学习领会本次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和重点,通过当地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并通过出动宣传车、印发宣传单等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开展社会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通过动员准备阶段的工作,从组织上、制度上、思想上保证了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县(市)区迅速掀起机动车维修市场专项整治热潮;认真对照《机动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维护技术规范》、《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等行规,要求辖区所有维修企业、经营业户针对自身经营活动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检自查,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提高维修经营中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标准的自觉性。要求企业负责人亲自落实,亲自负责,确保自检自查内容不走过程,为清理整顿工作有序进行夯实基础。
    二、整体推进,重点突出。首先,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要求各运政所重新检查清理辖区内维修企业管理台账、行政许可文书。重点是对经营地点、负责人、维修类别、持证情况等进行再登记,建立清晰的机动车业户管理台账,做到心中有数,专项整治工作有底。在此基础上,对照维修行业标准对维修业户资质重新进行审核,对达不到《机动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的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后达不到“开业条件”的一律取缔;其次,组织各运政所维修管理人员与稽查人员密切配合执法,重点整治和查处机动车维修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质量和服务质量差、漫天要价、缺项漏项、占道经营和签发虚假维修合格证等违规行为。据统计,在整个清理整治工作中,全市共出动车辆 409辆次,出动执法人员1684人次,检查维修企业1809户次,责令停业整顿21户,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03份,降类3户,取缔201户。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我市先给予批评教育,然后及时督促补办了相关证照。
    三、认真验收,不走过程。在检查验收阶段,曲靖市运政处严格按照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印发的《汽车维修市场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进行验收,重点抽查一、二类维修企业的维修作业项目,督促企业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维修作业;对营运车辆二级维护的作业,要求维修企业严格按汽车维护技术规范进行,建立健全维修档案,认真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对维修竣工的车辆必须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出具竣工出厂合格证,杜绝二级维护缺项、漏项和签发虚假出厂合格证等违章行为发生;建立汽车配件质量追溯制度。按照建立配件质量追溯制度相关文件要求,在检查验收阶段,我处将维修企业建立汽车配件质量追溯制度纳入了年终考核,严格按《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的要求督促各维修企业建立健全配件质量追溯制度,制定相应措施,加大配件采购、销售管理力度,预防假冒伪劣配件进入维修市场。同时,积极协调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联合开展汽车配件质量大检查,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制假售假、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等违法行为,有效避免了因配件质量引起的维修纠纷。
    四、整治扎实,成效明显。曲靖市运政处通过全面深入开展机动车维修市场整治,把专项整治同日常管理、监督检查结合起来,把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贯彻到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之中,以管理促整治,以整治促规范,以规范促提高,实现了预定目标,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维修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得到了遏制;清理了资质条件差、服务质量低的企业;有效打击了非法经营及不正当竞争;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管理;培育了良好的市场秩序。二是行业自律明显加强。通过整顿,促进了企业法律意识的提高,自我保护合法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自我监督和相互监督的积极性、有效性在提高,企业与企业之间,对超范围经营等有损自身合法权益的经营行为能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有效促进了行业发展的良性循环。三是企业资质明显改善。市场整顿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促使企业不断提高自身经营条件,促进了市场的良性竞争,使维修企业软硬条件不断改善,企业的厂容厂貌明显改观,先进的维修检测设备投入在加快。四是质量与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一、二类维修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如维修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维修合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五、找准问题,提出对策。曲靖市运政处在这次专项清理整顿维修市场工作中,发现有些问题比较难以解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下步要着力解决好这些问题,整顿维修市场工作才能取得长久的、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 四个难点亟待解决 
    1、 对维修行业管理认识的问题。自从维修行业取消征收运管费以来,有的基层运管部门还在认为不收管理费,还要配备人员进行管理,得不偿失,对维修市场管理认识不够。 
    2、 维修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素质问题。多年来,维修企业的技术人员主要来源是师傅带徒弟,或是有多年驾驶经验的驾驶员,这些人员的技术水平来源于师傅或驾驶实践,汽车理论基础水平极差,技术水平严重滞后于汽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滞后于汽车新技术的发展。 
    3、 相关部门各自为政,是清理整顿的难点问题。现在有些地方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经营者没有获得维修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就为经营者办理了工商执照,允许其开业经营。运管部门进行检查时,经营者拿出工商执照,认为自己是合法经营,给运管部门管理带来较多困难。 
    4、汽车配件管理没有纳入正常管理的问题。虽然运管部门可以进行汽车配件的管理,但是大部分地方的汽车配件市场没有纳入管理,致使汽车修理使用的配件质量得不到保证。 
   (二)四项对策有的放矢 
    1、 提高认识,解决深层次思想认识问题。必须加强对管理者的教育,教育管理者要与时俱进,更新观念,认清形势。同时各级运管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维修市场整顿的检查考核工作,使管理者清理整顿维修市场成为一种主动的、积极的、自觉的行为。 
    2、改变维修从业人员来源方式,提高行业技术水平。从学习车辆技术理论开始,再进行维修实践,在实践中不断学习新的技术,跟上日新月异的车辆技术发展趋势,通过运管部门考核合格,颁发进入维修市场的从业资格证,逐步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3、 积极协调,取得相关部门支持和配合。对待相关部门不配合、不支持的问题,各级运政管理部门首先要积极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协调,宣传法律规定的“先证后照”规定,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觉履行法律义务。 
    4、 从源头上研究制定监管假冒伪劣配件发生的问题。运管部门必须把汽车配件市场管理起来,认真进行假冒伪劣配件查处,提高汽车配件的质量,从源头上解决配件质量的问题。 因此,我们要将汽车配件市场纳入正常管理列为重要议事日程,上下多方呼吁,尽快将其纳入道路运输法规调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