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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安全生产隐患有奖

2013-07-16 16:58:16   来源:富源县   
    近日,富源出台了《富源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对举报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的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 
    该《办法》就举报的范围、方式、受理等作了具体阐述。强调举报应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接到举报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在1个工作日内将举报情况交由有处理权单位调查核实和处理。并将根据举报人意愿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该《办法》对奖励作了明确规定。举报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奖励1000元至1万元;举报瞒报、谎报一般事故的,奖励3000元至5000元;举报瞒报、谎报较大事故的,奖励5000元至1万元;举报瞒报、谎报重大事故的,奖励1万元至2万元;举报瞒报、谎报特别重大事故的,奖励3万元。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对最先实名举报人进行一次性奖励。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奖金可以平均分配,由实名举报的第一署名人或者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奖金。
 
    该《办法》的出台将积极鼓励社会各界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的监督,有效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袁兴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