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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六措施规范法律服务执业行为

2013-07-19 11:19:37   来源:师宗信息中心   
 
一是以展板、墙体、公开栏等形式公开法律服务的执法依据、执法范围、执法程序、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公开执法办案的公务身份、联系方式和承诺事项,做到每一项法律服务都清楚明白,群众一目了然。
二是严格审查程序,在执业执法和办证办案受理阶段,严格按程序审查把关,对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条件的,由公证处主任、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和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审批办理,对情况复杂、对当地社会有重大影响的公证件、律师案件和法律援助及法律服务案件报分管领导审批办理。
三是对涉及城市建设、工业经济等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安排的公证事项和法律服务,按照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依法执业办案,做到既服务和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又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是对老、弱、病、残、贫和农民工、零就业家庭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简化程序,及时受理,指派办理,切实维护好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五是采取案件评查、案卷抽查、回访调查等形式对执业办案重点环节和关键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回访了解当事人对执业办案的情况反馈,做到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从源头上预防避免违法违纪情况的发生。
六是畅通监督渠道,开设投诉电话,设立举报信箱,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民众的投诉举报和反映监督,提高司法行政执业办案社会公信力,树立法律服务队伍公正廉明执业办案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