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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强化企业集体合同签订

2013-08-20 10:42:02   来源:富源县   
    今年以来,富源县在企业中建立和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和职工双方行为,推动企业发展,避免和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和社会的稳定。至目前全县新增集体合同审查12户,累计签订213户,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煤矿企业100%签订了集体合同。
    该县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并积极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在该县的全面正确实施。进一步加强对职能部门干部的培训工作,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以适应工作的需要。把企业法人和职工作为重点培训对象,使之对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的目的、意义、性质及内容有全面的了解,增强其维权意识。总结和推广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指导并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
    集体协商与签订集体合同、履行集体合同,客观上要求工会必须真正成为职工劳动权益的代表者,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职责上的不断进取和在自身体制上的改革完善。该县把改制企业、新建企业作为重点,把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作为难点,积极推进工会组织的建立和作用的发挥。各部门相互支持、主动配合、相互衔接、协调运作,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为基础,指导企业建立平等协商制度,对平等协商的主体、原则、内容、程序等进行规范,形成一套科学、完整的机制,使得平等协商有章可循,规范运作。
    该县强化对用工单位执行集体合同制度的监督,通过对用工单位领导和劳动者进行政策指导、咨询服务、检查监督以及集体合同审核,促进集体合同制度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各级工会组织把推进集体合同制度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加大与县国资委、企业联合会、工商联等机构的协调监督力度,积极推动劳动合同法的正确实施,强化工作力度,坚决纠正和依法处理集体合同违约问题,保证集体合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毛德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