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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

2013-08-22 11:11:28   来源:富源县   
  富源县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以“六原则”进行第六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自8月1日起,该县按照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对有行政审批项目的县直部门及其管理机构、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包括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项目,尤其是涉及资格、资质和投资的,一律取消和调整管理方式;凡是未明确为初审项目的,一律不得进行初审,确需通过本级报上级审批的,只能以转报方式办理;凡是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一律严格审查;有法律法规依据,但不符合行政许可特征的,调整为行政确认、内部管理等管理方式;凡是审批主体、审批对象、审批内容、设定依据不同的项目,一律不得以“合并”等方式进行精简;凡是在前几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调整为备案、内部管理、事后监督、监督检查等管理方式的项目,具有行政审批性质的继续清理,彻底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原审批机关一律不得再实施审批或通过改变管理方式变相审批;对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决定下放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列为现有行政审批项目。

  该县本次清理涉及39个县直部门及其管理机构和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将在8月20日前结束,并按照上报、审核、复核、汇总、公告的步骤,于10月底进行公告。     袁兴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