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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龙区七举措推动创业促就业工作

2013-10-11 15:40:52   来源:马龙县农业信息网   
【作 者:高玉花】    
【责任编辑:李亚鸣】      
【稿件来源:马龙区农业局劳务产业办】      
【审核发布:李亚鸣】
  近年来,我县加大培训力度,采取六项措施推动了创业促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地缓解了就业压力。
  一是领导重视,统筹协调 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创业促就业工作,专题研究,制定出台了《马龙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马政发[2009]40号),明确了创业促进就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及具体措施。二是部门联动,团结协作 我县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承办单位具体负责,明确了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县工商局、县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和承贷银行等部门的职责权限。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的部门联动机制。三是建章立制,规范运作 为了使工作能正常开展,县劳动部门与相关部门制定了《马龙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实施方案》和《马龙区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实施方案》,对贷款对象、工作程序、部门工作职责做了具体要求。四是规范程序、高效运行。小额担保贷款由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自愿申请,社区和乡(镇)劳动保障所调查,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审查,县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担保,县农村信用联社放贷,县财政局贴息。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是指由各具体承办单位对首次创业提供贷款支持的一项扶持措施。具体办理程序是创业人员申请,承办单位审查,县就业服务中心担保,银行放贷,财政贴息。三是各承办单位和承贷银行都设有专门的服务窗口,同时在正式办理贷款时县财政、担保有限公司、承贷银行联合办公,为创业人员申请贷款提供方便的服务。五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培养创业典型为把国家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既要使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都知道扶持政策,又要树立创业典型,营造创业的良好社会环境。一方面,把《小额担保贷款办法》、《小额担保贷款程序》张贴在劳动力市场和通过工作人员向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进行宣传;另一方面,把“贷、免、扶、补”宣传资料发放到社区或居委会进行宣传;三方面,利用电视媒介进行宣传。四方面,培养和宣传创业典型。平时注重从创业人员中发现典型、培养典型、宣传典型,目前我县涌现出创业典型有23人。比如:创业青年沈琼芬荣获“第三届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她创办的养殖企业,安置就业人员120余人、徐洪金荣获“云南省优秀共青团员”、冯月芬荣获“云南青年五四奖章”提名奖,创办的园艺缘苗木基地吸纳当地劳动力50余名、杨培根获“曲靖市十大杰出青年”,赵碧康、赵金洪等十余名创业青年获省、市表彰,赵碧康创办的食用菌企业安置了130余名当地农民工。通过这些典型的宣传,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营造以创业促就业的社会氛围。 六是开展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能力每年初,我县通过宣传,组织有创业愿望的人员开展创业培训,指导参训学员选择创业项目,通过对项目论证,开展市场调查、分析市场前景,取得项目的可行性,指导开业,提供政策咨询、贷款扶持,帮助分析解决创业后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对已经创业的人员开展创业培训,讲解如何改善企业,如何管理企业,如何降低成本。2010年至今,共组织创业培训799人。通过培训,有效地提升了创业能力和管理企业的能力。七是建立服务机制,提高创业质量 按照要求,我县建立了“1+3”跟踪服务机制,就是使每1名享受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的创业人员有1个承办单位负责,1名联络员负责联系协调,1名创业导师负责帮扶指导。通过“1+3”跟踪服务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提升创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确保创业小额贷款的还款率,提高创业人员的创业成功率。
  通过以上七举措,2010年至今,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684万元,涉及802户,按照“贷、免、扶、补”政策的要求扶持创业1871人,发放创业贷款10181万元,多年来贷款到期回收率达到了99.8%以上。扶持和认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1户,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00万元。通过落实扶持政策,创业带动各类人员就业433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