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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城镇医疗保险实现“五提高”

2014-03-12 16:34:30   来源: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随着医疗保险制度不断巩固完善,我市城镇医疗保险实现“五提高”。一是参保率不断提高。2013年,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89.3万人,参保率提高到95%以上。二是城镇居民筹资标准不断提高。2013年筹资标准学生儿童352元,普通居民382元,比2012年人均提高58元。三是住院报销水平不断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水平城镇职工提高到80%以上,城镇居民提高到70%以上。四是城镇居民门诊减免不断提高。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公立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以下)的普通门诊每年人均减免提高到400元。五是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待遇不断提高。门诊特殊病医疗补助每人每年提高到5000元,门诊单一慢性病医疗补助每人每年2000元,每增加一个病种补助增加1000元,最高补助5000元。         (市人社局医疗生育保险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