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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全力做好2016年度森林防火工作

2016-01-05 15:28:37   来源:    

        为做好2016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同时为"十三五"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宣威市多措并举,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岗位培训。按照上级森林防火的部署,各乡(镇、街道)积极组织本辖区的防火指挥员、护林员、瞭望台工作人员、扑火队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开展扑火知识、扑火技能和扑火实战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岗位人员森林防火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做到会扑火、敢扑火、懂安全。
        二是抓好物资设备的管理和保养。全市及时开展森林防火设施设备的检修工作,及时对瞭望系统、通讯设备、火险因子采集站进行检查,确保防火期信息传递通畅。清点储备防火物资,做好维修保养,对消耗性器材进行补充完善,确保储备物资完好和运转正常。加强对护林员定位系统的管理,确保防火期发挥作用。
        三是抓好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村(社)结合实际,建立专业队伍和应急扑火队伍,在城区街道、分水岭重点林区和落水、热水、西泽、务德等重点部位、重点林区、重点乡镇组建不少于15人专业扑火队伍。已组建专业扑火队的板桥、东山、羊场、龙潭和倘塘,切实加强队伍管理,集中食宿,严格训练,配备扑火工具和物资,使其成为能打硬仗的扑火力量。
        四是加强重点林区森林防火工作。抓好林区防火通道维修,提高防火交通运输能力。对分水岭重点林区、城镇面山重点部位、东山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道路沿线的林下可燃物进行清理,提高重点林区防火控制能力,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面山等重点部位林区的联防工作,召开联防会议,签订联防协议,确保重点林区森林防火安全。
        五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各乡(镇、街道)以《户主责任书》入户签订为重点,采取广播、电视、标语、标牌、五彩旗、宣传单、宣传车辆、手机短信、责任书、会议和"五个一"教育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和安全用火、安全扑火常识,增强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常识和扑火安全意识,提高他们自防、自救、互救的能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
        六是加强火源管控,消除火灾隐患。各乡(镇、街道)及时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林区周边农户、进山作业人员,签订防火保证书,逐一落实防范责任和措施。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管好农事用火。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段要组织力量24小时巡查。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旅游景点和坟墓集中地等重要部位设立防火检查站,对入山车辆和人员进行严格的防火检查登记,禁止火源进山入林,减少森林火灾隐患。
        七是加强防火值班和应急值守,安全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各森林防火指挥所、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和瞭望台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全市森林消防专业队伍靠前驻防,严阵以待。各乡(镇、街道)均修订和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加强预案的实战演练,提前做好扑火救灾的人、财、物等准备工作。各级森林防火指挥员做到一旦发生火灾,第一时间赶赴火场,靠前指挥,小火大打、重兵扑救,确保一有火情,及时发现,科学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