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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办建设项目消防审批培训

2016-01-29 14:46:00   来源:曲靖市规划局   
  2016年1月21日,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办培训班,专题学习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曲靖市关于建设项目消防审批具体办法。中心城区规划管理部门、规划审批项目申报单位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于2015年5月1日实施后,为解决正在进行审查程序的报件项目适用新旧规范问题,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提高规划审批效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曲政办发〔2016〕1号),明确了三项措施:一是2015年5月1日前取得规划条件,已开工建设的回迁安置房等民生类工程项目和省、市重点工程项目,于2016年4月1日前向消防部门申请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可按照原消防规范执行;二是2015年5月1日前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市规委会或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务会议批准了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工程,于2016年4月1日前申请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或消防设计备案的建设工程,可按照原消防规范执行。项目办理完消防行政许可手续后,必须确保于2016年7月31日前办理完有关手续并开工建设,逾期未开工的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执行;三是各级有关部门要建立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指导建设单位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切实做好新规范的实施工作。

 

培训现场
 

培训现场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绍稳局长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