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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司法局认真传达学习云南省“一个决定”“两个从严从实规定”精神

2016-02-01 09:45:05   来源:曲靖市司法局   
    根据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决定》的通知、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从严从实管理干部若干规定》和《云南省从严从实管理党员若干规定>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局实际,于2016年1月12日上午,我局及时组织召开局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大会,认真传达学习贯彻了云南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决定”以及云南省“两个从严从实规定”精神。
    会上,政治部主任认真原文传达学习了《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决定》的通知以及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从严从实管理干部若干规定》和《云南省从严从实管理党员若干规定》精神,使大家充分认识和理解云南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决定”和云南省“两个从严从实规定”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规定。通过传达学习,大家深刻理解和认识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是重构云南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迫切需要,是坚定全省干部群众干事创业信心的迫切需要,是云南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路子的迫切需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必须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培育政治生态,以正确的用人导向涵养政治生态,以铁的纪律和规矩维护政治生态,以科学严密的制度强化政治生态,以正风反腐的高压态势净化政治生态,以严格的责任落实保障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明显好转。
    通过传达学习,大家深刻理解和把握了我省出台的两个从严从实规定,一致认为,两个从严从实规定,充分体现了中央精神,符合云南实际,充分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针对云南提出的一些要求更加具体化,又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从严从实管理好干部和管理好党员作出明确的规定。每一条规定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今后进一步管理好干部和管理好党员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最后,针对下步我局如何学习贯彻落实好云南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决定”精神李局长提出了以下五点要求:一是抓好决定精神的学习贯彻。党支部要把学习贯彻《决定》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充分认识《决定》提出的深刻内涵和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决定》精神上来。二是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局领导班子要带头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增强组织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带头敬畏纪律、遵守纪律,不断增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三是加强司法局干部队伍建设。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从严管理干部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各项规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开展学法规、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活动,进一步强化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持续推动党员干部正风纪、转作风,树立良好形象。贯彻民主集中制,规范权力运行,推动形成个人行为有约束、工作开展有遵循、班子集体作用得到加强的良好工作格局。四是加大学习宣传和教育力度。使每一名党员干部学深、学透、学好,确保学有所获、获有所用、用有所成,努力做到守纪律、讲规矩、有作为、敢提当。五是继续实行目标责任考核。为保证各工作落到实处,年初制定目标责任书,继续对各科、室、处、所、中心进行量化考核,年中由局办公室、政治部组成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的对纪律作风、工作进展情况等进行督查,该曝光的曝光,该批评的批评,形成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良好氛围。
    针对下步我局如何学习贯彻好“两个从严从实规定”李局长提出了以下三点要求:一是认真学习宣传,全面理解和把握云南省“两个从严从实规定”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形成迅速掀起学习贯彻“两个从严从实规定”的热潮;二是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两个从严从实规定”精神,把学习贯彻规定精神同本单位具体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成为助推本部门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三是我省出台《云南省从严从实管理党员干部若干规定》是从严管理党员的重要方法和措施,从发展党员到党员教育、管理等各个环节工作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规定》为进一步严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党员能进能出机制,要求每位党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把握,并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党的政治规矩,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