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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律师队伍 健全律师制度

2016-02-18 11:12:20   来源:曲靖市司法局   
    根据曲靖市司法局《关于全面清理兼职从事律师执业人员的通知》及近期律师工作相关精神,宣威市司法局三步骤规范律师队伍,健全律师制度。
    一是组织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专、兼职),援助中心援助律师召开会议,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二是把清理整顿落到实处。清理兼职从事律师执业人员坚持原则:清理兼职从事律师执业人员是为律师制度改革做准备,彻底清理我市企事业等人员兼职从事执业律师的现象(不单纯指执业证为兼职)。(1)各律师事务所开展自查,于11月10日前将本所兼职从事执业律师人员登记造册盖章、执业证收交司法局办公室;(2)具有企事业等身份人员在3个月内办理好辞职手续,不能办理辞职手续的律师身份按申请暂停执业处理,3个月内办理完辞职手续的,上交相应证明领取执业证;(3)辞职手续必须由劳动人事部门、财政部门办理,所在单位出具的停薪留职等证明均不能作为辞职手续。(4)各律师事务所认真开展自检自查,相互监督,自查不到位出现投诉、举报现象,律师事务所年终考核不合格。三是巩固清理整顿结果,将现有53名专职社会律师名册送法、检等相关部门,社会各界监督从业人员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
    通过近3个月的清理整顿,宣威市现有专职社会律师53名,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法治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律师队伍,对于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宣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宁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