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动态 > 正文

陆良县推进“绿色殡葬”营造殡葬新风尚

2016-03-09 09:51:35   来源:   
  陆良县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提升殡葬服务承载能力,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步伐。一是大力开展城区丧葬陋习专项整治。

  自2013年2月1日起,在城区开展了殡葬陋习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出台了《陆良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县城丧事活动的通告》等文件,明确整治范围、整治内容和处罚措施,并对办丧的具体事项进行规范;建立全程管理制度,实行社区干部包片责任制,负责指导、督促落实殡改政策。将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管理,与乡镇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

  目前,共规范丧事活动926起,未出现“游丧”、“闹丧”、堵塞交通的现象。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将殡葬改革作为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纳入《乡(镇)规民约》、《村(居)规民约》之中,使殡葬改革工作深入人心。二是积极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公墓的建设和管理,实现了“改善生态环境,节约土地资源,减轻农民负担”的目标。全县共新建板桥镇车马堡、三岔河镇清河、马街镇小龙潭3个镇级和三岔河镇万清村、马街镇马街社区、马街镇黄官营村、召夸镇新庄村、大莫古镇嘎古村、小百户镇小百户社区、小百户镇双官堡村、芳华镇龙潭村8个村级共11个农村公益性公墓。自2007年7月1日起规定,全县范围内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公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以及华侨农场、城镇居民和外来人员死亡之后,一律实行火化。三是严格规范丧事用品市场。集中力量开展封建迷信用品执法整治行动,对违法违规销售封建迷信用品的经营点和贩摊,会同工商部门依法查处,从流通渠道上堵住各种封建迷信用品进入市场。充分发挥宣传车、横幅、倡议书、短信等各类媒体的宣传作用,加大文明祭扫宣传力度,倡导以“摆放鲜花、吃团圆饭”的形式缅怀追忆,逐渐减少购买殡葬用品的行为。清明节期间,规范祭扫行为,防止祭祀人员在县城街道焚烧、摆放祭祀用物,形成“文明节俭办丧事、树立时代新风尚”的氛围,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让厚养薄葬的观念深入人心。(陆良县民政局 李星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