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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台账”模式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2016-03-21 09:03:43   来源:   
  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国家总局发布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更好地规范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投诉举报在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中的重要作用,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于3月1日办法正式实施起,实行“年初建账、平时查账、年终结账”的台账式管理模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年初建账。把学习宣传贯彻办法纳入2016年全局主要责任目标管理,细化分解立项为“总台账”。市局各科室、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主动认领各自工作任务。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具体措施、进度安排、时限要求等,列出“时间表”,按月建立“分台账”。
  平时查账。实行月报告、月督查、月通报制度,各科室、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每月主动开展自检自查,改变过去年初松懈、年中收紧、年底拼命的做法。对照台账逐项落实、逐项检查,按照时间进度倒查目标完成情况、工作落实情况和责任到位情况。同时,市局投诉举报中心加大督查力度,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始终扭紧“发条”,念好“紧箍咒”,用督查倒逼责任落实,用督查推动工作开展,用督查检验实际成效。
  年终结账。将各科室、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报送的月报表编制 “总表”,由市局投诉举报中心牵头,对照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细项账务清单逐条逐项地进行“结账”,要求各科室、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将年初建的台账、明确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全部“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