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动态 > 正文

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二三四”开展处罚案件回访工作

2016-04-11 14:37:10   来源:   
  为提升公众消费安全指数和社会满意度、监督稽查人员公正廉洁规范办案,今年以来,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一二三四”的工作思路,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工作。
  实现“一个目标”。将案件回访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工作台账,做到年初列帐、年终销账,制定回访方案,明确回访结果运用,将回访工作列为年度考评内容,实现将上年度一般程序处罚案件全部回访到位的目标。
  明确“二个范围”。按照属地分级原则,坚持谁处罚谁回访的要求,方案明确回访案件的范围为上年度按照一般程序处罚终结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案件;时限上要求在9月底前全部完成回访工作,总结分析评判回访工作,排查解决尚未处理的当事人回访意见、建议和问题,运用法治思维,研究整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升依法监管水平。
  采取“三种方式”。回访工作以现场走访为主,执法人员按照属地责任区域,就地就近深入企业、车间和市场经营场所,进行认真细致回访;以信函问卷调查回访为辅,针对农村边远、交通不便等地的当事人进行回访;通过召开类似案件当事人座谈会,回访中讲明共性问题、提出强化质量安全监管的指导意见,并忠心听取相对人对食品药品监管的意见和建议。
  抓住“四类重点”。回访工作除了将一般程序案件全部纳入回访范围处,重点将辖区内有较大影响或社会普遍关注的案件、处罚金额较大、作出责令停产停业以及当事双方矛盾突出对抗强烈的案件等四类案件列为回访重点。
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回访各类案件当事人110余人,发放回访登记表71份,排除涉诉上访隐患1个,有效实现了监管部门与监管相对人之间的良性互动,不断提升监管部门的社会公信力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