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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预防和减少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的预警公告

2016-05-19 16:55:00   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曲食安委办公告〔2016〕3号
 
  时值盛夏,各种野生菌相继上市,为预防和减少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曲靖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特发布如下预警公告:
  一、不要采摘和购买自己不熟悉的菌类,尤其是颜色鲜艳或霉变的菌子。
  二、食用野生菌不要杂,最好每次食用一种野生菌。在烹调加工时,不要凉拌吃,要多放油,炒熟煮透后再食用。
  三、有的野生菌虽然无毒,但含有的某些成分会与酒中所含的乙醇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毒素引起中毒,建议食用野生菌时最好不要饮酒。
  四、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把野生菌采购关及加工关,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广大消费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就餐前应选择有经营资质的餐饮店,并在服务员的指导下食用。
  五、学校、单位、建筑工地食堂、宴席和大型会议、农村自办宴席等群体性聚餐点禁止加工食用野生菌类,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六、食用野生菌后如感不适,有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看东西不明或幻视、幻听等症状应立即前往医院治疗,来不及就医的,应立即采用简易的方法,进行催吐、洗胃、导泻或灌肠等处理,尽快排出体内尚未被吸收的残菌或减缓有毒物质的吸收,从而减轻中毒程度,防止病情加重,经过这些处理后,要尽快送医院诊治。
  七、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多种形式地向社会广泛宣传正确食用野生菌的方法和鉴别野生菌的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对野生菌的识别能力,医疗机构要做好野生菌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
 
 
曲靖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