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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四举措全力助推公立医院发展

2016-05-23 15:57:23   来源:曲靖市财政局   
     自2009年启动新一轮医改以来,曲靖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医疗卫生改革试点工作,认真履行公共财政职能,主动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我市贯彻落实国家医改方案的相关政策措施,积极筹措资金,探索建立以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为基础,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障制度,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一是积极落实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补偿机制。自2015年10月1日起,曲靖市除麒麟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外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以后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过三个途径予以补偿:1.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补偿80%,2015年对各县公立医院三年的药品收入情况进行核查,经过认真审核确定,全市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5600万元;2.通过医院加强核算、强化内部管理,节约运行成本自行消化承担减少合理收入的10%,全市医疗机构需承担700万元;3.按照统筹算账、综合核补的原则,差额部分700万元由各级财政承担,我市在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由市、县级财政按照3:7的比例给予补助。2015年中央、省、市级财政共安排筹措补助资金2870万元。
    二是着力支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2015年积极争取到上级补助资金900万元,市级财政按国家级重点专科50万元/个,省级重点专科20万元/个的标准对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以奖代补经费给予补助。
    三是进行补助确保公立医院工资正常发放。截至目前,曲靖市共有5家公立医院共1912人纳入财政供养,实行“差额管理、定额补助”的补助政策,最高补助标准达到12000元/人,各公立医院的退休人员实行每退休一人财政纳入全额供养。
    四是协调配合争取上级支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采取项目申报等方式协调争取上级对设备购置和基本建设的补助,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公共卫生服务等投入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