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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法制办深入开展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2016-05-31 16:34:47   来源:   
市政府法制办深入开展纠正和防止 “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按照《曲靖市深入开展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 市政府法制办开展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一、认真组织,及时动员。市政府法制办于2016年5月3日召开了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员会,会上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深入开展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曲办发〔2016〕32号)精神,市政府法制办主任余波同志对深入开展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作了全面的安排部署,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紧密围绕市委四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和确定的目标任务,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抓手,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为核心,以增强党员干部执行力为根本,着力整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和谐干事的发展环境,切实推动全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大转变、工作激情大提振、行政效能大提升、经济社会大发展,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 二、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市政府法制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曲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从五个方面明确整治的目标、范围、内容、对象、时限和要求,整治的范围是市政府法制办全体干部职工,方法步骤严格按照市委的要求进行,集中整治工作从2016年4月1日开始至2017年3月31日结束,为期1年。 三、按照实施意见,狠抓落实。市政府法制办在做好法制工作的同时,认真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抓好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落实,做到法制业务工作和“集中整治工作”两不误,防止两张皮,以严格的纪律确保集中整治不虚、不空、不走过场,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