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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落实属地监管工作

2016-06-29 10:04:10   来源:   
  为加强全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简称三品一械)监督管理,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近期,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并完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法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开展“三品一械”监管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属地监管责任,实现“监督关口前移,监管重心下移”。
  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宣传、贯彻并组织实施“三品一械”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督促指导县级局对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医疗器械生产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基层“三品一械”安全监管人员的法律法规和日常监管知识的培训;对药品生产、经营(批发)企业进行重点抽查或组织开展“飞行”检查及GMP、GSP、跟踪检查,配合上级的“飞行”检查和跟踪检查;对医疗器械经营(批发)、保健食品化妆品和使用单位进行重点督查督办;组织落实特殊药品监督管理;对跨地区“三品一械”重特大安全事故及隐患组织协调、排查并参加处置,对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约谈告诫、挂牌督办;布置年度“三品一械”监督管理和抽样工作;完成上级委托的各种现场核查和牵头组织落实上级部署的专项检查;接受省局委托或授权的监管工作和行政审批、行政服务事项;对重点企业的抽查及检查情况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处理上级交办的举报、投诉及外地食药监部门跨区域产品质量的协查和检查;对各县(市、区)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抽查、督查及考核评价。
  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宣传、贯彻并组织实施“三品一械”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依法组织实施“三品一械”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落实“三品一械”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年度检查计划;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内的“三品一械”生产(医疗机构制剂室)、经营(批发)企业和医疗机构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对所管辖涉及到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特殊药品具体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及时查处,监督行政相对人对检查发现的缺陷或问题进行整改;完成省、市局布置安排的各项专项检查;配合上级的“飞行”检查和跟踪检查;完成上级委托的行政许可、审查备案、现场检查和交办的举报、投诉等内容的调查核实;汇总上报开展“三品一械”日常监督检查的情况;受理本辖区内的投诉、举报,完成上级交办的专项整治、专项检查和其他监督检查任务。
  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结合风险评估结果、信用等级和日常等监管情况,科学确定企业或单位的监督检查频次,并按照“狠抓落实年”的工作要求,建立日常监管工作台账和任务清单,逐项落实。全市管辖区域内涉及“三品一械”的生产、批发和市直医疗机构日常监管,逐步实现属地监管,过渡时期的监管工作由市局相关业务监管人员会同属地监管单位监管执法人员共同做好检查和指导工作,实现市、县两级“三品一械”安全监管无缝交接和平稳过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