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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司法局强化六条措施 严防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

2016-07-01 09:56:53   来源:曲靖市司法局   
    为从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治和管理监督,动态监管与静态分析、法制教育与结对帮教、思想教育与心理矫治相结合,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云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始终把抓好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管控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头戏来抓,在加强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整体素质的基础上,强化六条措施严防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
    弥补机制短板,加强协作配合。树立一盘棋思想,积极主动加强与法、检、公和相关单位部门的协调沟通与联系,落实入矫对接、信息互通、帮教互动、监管互联等工作措施,落实不同类别不同对象的管理防范措施,着力破解社区服刑人员在思想认识、自我觉醒转化、遵守法律法规、矫治扭曲心理、转变重新养成行为上下功夫,引导社区服刑人员克服自卑自弃的不良心态,树立健康向上、积极进取、重新做人的人生坐标,顺利回归社会大家庭。
    坚持源头预防,堵塞监管漏洞。把源头防范作为严控重新犯罪的重要手段抓实抓紧,从分析研判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轨迹着手,落实入矫教育、法制教育、入户排查、手机定位、基层司法行政干警结对、村(社)干部联管、直系亲属联帮等工作措施,对每一位社区服刑人员的基本情况、活动轨迹心中有数,脑中有谱,思想动态、心理变化随时掌握,做到能够随时发现苗头、掌握动向、做好心理疏导、思想转化和法治讲解,把隐患消除在初始萌芽阶段,坚决从源头苗头上打好预防针,构筑“防火墙”,严防重新犯罪。
    紧盯关键环节,落实帮教措施。牢牢抓住每个执法帮教环节,针对不同社区服刑人员的具体情况和犯罪性质、心理特点,适时调整个人教育矫治管控方案,因人而异,分类施矫,实施入户帮教、结对帮教、亲情帮教、法制帮教、心理帮教等帮教措施,着力在法制教育、心理矫治方面狠下功夫,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周汇报、月面谈、季走访和特殊情况请销假、严控外出本行政区域等监管手段,把帮教融入监督管理执法活动当中,引导社区服刑人员从严要求自己,时刻提醒自己是一名社区服刑人员,强化身份自律,从思想上、心理上、行为上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社区教育矫治改造,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早日重获新生。
    锁定重点对象,实施跟踪管控。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宽管、普管、严管等法定管理手段,紧紧锁定严管重点对象,提高思想警惕,落实定期回访、动态跟踪、定位监管、面对面普法和村(社)干部直接联系等多种管理手段,时刻掌握其思想动态、心理变化和活动轨迹,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稳定其接受改造的心态,严格控制外出,督促其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引导其改变自卑心理,自觉接受教育改造。同时与当地村(社)干部和家庭建立定期联系和情况互通制度,做到重点严管对象情况清、心中有数,经常性教育矫治有的放矢,事前、事中防控管理措施有效落实,坚决从源头上严防严管严控,切断其重新犯罪的心理诱发因素。
    落实属地管理,明确细化责任。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和司法所长属地管理原则,层层细化责任,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和每一项具体帮教、监管措施明确到人,切实增强其履行责任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促使其自加压力在肩,克服麻痹松劲和掉以轻心的侥幸心理,县社区矫正大队和各乡(镇、街道)社区矫正中队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创新思路,主动作为,担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把大量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责任细化到岗位,措施落实到基层,隐患防范在源头,教育管控精细到各个环节,确保社区矫正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坚持问题导向,实行责任捆绑。把社区矫正工作无小事层层压实责任到岗位到环节,县社区矫正大队对各乡(镇、街道)社区矫正中队的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指导帮助和监督检查,各地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对上级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实行责任捆绑和倒查追究,工作中做到程序不减、手续完善、痕迹可查,层层加压,把重新犯罪风险降到最低,从源头和根本上消除重新犯罪的苗头隐患。(马家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