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动态 > 正文

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宣威社矫 千里追逃

2016-07-01 09:58:26   来源:曲靖市司法局   
    对违反法律法规、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且屡教不改,符合收监执行条件的社区服刑罪犯进行收监执行,是维护法律公正和尊严的有效手段。近日,宣威市司法局对一名依法宣告缓刑,在社区矫正期间违反监督管理规定、脱离监管的社区服刑罪犯建议原判法院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原判法院裁定后,宣威市司法局函请宣威市公安局进行网上布控,在江苏省海安县将社区服刑罪犯钱某涛抓获,跨省追逃,千里押解,将社区服刑罪犯钱某涛收监执行。
    宣威市双龙籍社区服刑罪犯钱某涛,男,小学文化,2014年11月14日因抢劫罪被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两年。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向宣威市司法局发出《社区矫正执行通知书》,由宣威市司法局对社区服刑罪犯钱某涛执行社区矫正。社区服刑罪犯钱某涛在社区矫正期间,不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经多方查找无果。宣威市司法局认为罪犯钱某涛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依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向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建议对社区服刑罪犯钱某涛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2015年11月10日,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社区服刑罪犯钱某涛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宣威市司法局会同宣威市人民检察院、宣威市公安局对罪犯钱某涛进行抓捕,依法启动网上布控追逃程序。2016年4月初,网上追逃发现罪犯钱某涛脱离监管期间返回江苏省海安县又因寻衅滋事被江苏省海安县公安局抓获,处以行政拘留十四日,拘留期满后,羁押于江苏省海安县看守所。宣威市司法局、宣威市人民检察院、宣威市公安局经过多方协调,组成“押解小组”,远赴江苏省海安县,经过2200多公里的长途押解,将罪犯钱某涛押解到云南省宣威市,目前,该犯被羁押在宣威市看守所。
    此次联合追逃行动的成功,是司法、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无缝衔接”的成果,法、检、公、司相互协调配合,走活社区矫正“一盘棋”,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体现了非监禁刑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服刑人员起到了一定的警示教育作用,给在逃的社区服刑罪犯敲了一次“警钟”,“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坚决不让在逃社区服刑罪犯逍遥法外,确保监管对象稳定可控,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周发信  张 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