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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活水乡四项措施脱贫攻坚

2016-07-05 08:40:50   来源:曲靖市财政局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成立了整村推进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项目的组织领导,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同时明确有关部门职责,落实责任人,签订责任书。 二是严格项目管理。整村推进项目从申报、审批到具体实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扶贫整村推进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立项程序,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负责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实施好项目。对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需招投标施工的项目,管理方和建设方要本着负责的态度,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坚持工程质量监测和竣工验收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项目的圆满完成。 三是加强资金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要求,加强项目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档案,完备项目建设资料,严格执行项目公告公示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政府采购制。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管理使用资金,严格按照“一支笔”审批的拨款方式,认真执行资金报账制和审计制,扶贫资金使用公示公告制,确保扶贫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严格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拖欠、挤占和改变资金用途。筑牢上级、监察、审计部门、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五道防线”,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落实重建重管。加大宣传力度,改变以往重建轻管的认识,形成“乡、村、组”三级共管的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