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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强化基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

2016-07-05 16:24:26   来源:曲靖日报   
        近年来,我市通过实施“人才强市”和“人才优先”战略,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相关政策,坚持基层导向,结合实际,着力在“选、管、用、留”上下功夫,稳步推进基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

  把好关口“选人”。全面实行公开招聘,制定了《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对公开招聘的条件、程序、方案制定等进一步规范;根据县乡事业单位的需求,采取“委托招聘”与“自主招聘”相结合,进一步优化公开招聘方式。积极探索考核招聘。对在村(社区)服务满两个聘期(6年)且表现优秀的大学生村干部,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录用为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5年我市共考核招聘服务满两个聘期的大学生村干部29人。注重选拔高端人才。结合各地实际,加大对乡镇医疗卫生、教育教学、农林水畜等领域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岗位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选聘力度,进一步优化基层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

  严格制度“管人”。强化岗位管理,坚持按需设岗、精简高效、兼顾现状、注重发展的原则,细化岗位设置,完善管理办法。加强对县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推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严控人员借用。出台了《曲靖市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管理办法》,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借入、借出双向清理工作。严格执行稳定乡镇干部队伍落实乡镇干部待遇相关规定,上级机关不得长期借调乡镇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短期借调的,必须实行双向顶岗,且借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明确规定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人员在乡镇工作不满5年的,一律不得调动。

  搭建平台“用人”。重视乡镇事业编制人员选拔使用,加大从事业编制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力度,着力优化乡镇领导班子结构,增强乡镇领导班子整体功能,提高服务基层、推动基层改革发展的动能。今年乡镇党委换届期间,共选拔了38名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进入乡镇领导班子,占“三类人员”的50.67%。积极鼓励人才向基层流动。建立了13个省级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选派了102名县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工作站,在科技攻关和产业发展中培养锻炼。鼓励市级教育、卫生机构按互利共赢原则与县乡合作办学办院,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帮助县乡教育、卫生机构培养人才。

  强化激励“留人”。放宽职称评聘条件,出台《曲靖市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及拓宽技能人才成长上升通道实施办法(试行)》。对在县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上工作,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因受到单位岗位数额限制未聘用到相应岗位等级的人员,年龄、工龄满足一定条件(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或连续工作满30年者)后,可由单位先进行聘任,再进行岗位设置方案调整或自然消化。认真落实津贴补贴政策。按照《云南省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办法》要求,按月兑现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认真落实每人每月500元的乡镇工作岗位补贴,提高乡镇工作待遇,体现县乡工作待遇差别,让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得来、待得住、有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