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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政府法制办积极开展复议调解化解山林土地纠纷

2016-07-07 10:25:18   来源:    

曲靖市政府法制办积极开展复议调解化解 山林土地纠纷 1995年,梅某将其栽种的杉树卖给龚某,龚某一直耕管该片林地至2015年,并将该片林地申请登记在其名下,取得县政府颁发的林权证 。 2016年6月,申请人梅某向市行政复议办公室提出撤销某县人民政府颁发给第三人龚某的林权证复议申请。经调查,梅某、龚某因该片林地产生纠纷多年,因历史遗留问题及双方证据不足,经诉讼、各级政府处理均未能解决双方的纠纷。复议案件审理中,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复议调解,对双方当事人耐心的说服教育,分析政策、法规,让其分清是非,明辨利害关系,消除对立情绪。最终梅某、龚某就争议的林地达成调解协议,梅某撤回复议申请,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我市行政复议案件中,山林、土地、林权纠纷逐年呈上升趋势,该类纠纷多数是历史遗留问题,情况一般都比较复杂,且多都属于群体性的纠纷,案件争议时间和处理时间长,争议双方互不相让,情绪对立,矛盾突出,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近年来,曲靖市政府法制办在办理山林、土地纠纷行政复议过程中,紧紧围绕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目标,坚持做到协商解决和行政复议并用,深入调查、公正办案,切实地走群众路线,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地开展调解各类山林土地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