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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国税完善五项工作机制保障绩效管理见实效

2016-07-12 11:05:29   来源:曲靖市国家税务局   
为切实推动绩效管理工作,突出绩效管理的过程控制和质效跟踪效应,促进各项工作持续改进,曲靖国税建立和完善了五项绩效工作保障机制,进一步确立了工作目标,固化了工作内容,确定了开展形式,明确了工作要求,确保绩效管理见实效。
  一、一把手“四员”工作机制强化引领作用。“一把手”亲自参与绩效制度办法、指标体系的设计,关注考评实施过程控制,督促强化结果运用等重要环节,协调处理实际困难问题,并亲自部署督导检查工作,强化跟踪问效,指导、引导干部职工主动适应新常态、新要求,树立正确的绩效观,当好“设计员”、“协调员”、“督查员”和“宣传员”,切实发挥推动绩效工作的主导、引领作用。
  二、绩效落实提示提醒工作机制提高保障作用。绩效办负责组织实施绩效管理日常工作,主动掌握考评指标的执行情况,每周一上午通过“绩效管理信息系统4.0”分别查询被考评单位或科室待办事项,实时查访、核验绩效指标执行情况,重点关注非常态化工作的落实,并通过QQ、微信、协同系统等平台对应转交被考评单位或科室,及时告知待办事项,督促工作完成;绩效联络员每天至少10分钟登录“绩效管理信息系统4.0”,查看本部门待办事项,并提醒、指导岗位责任人及时办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落实,以避免贻误工作,造成逾期办理。
  三、绩效讲评会议机制抓实工作持续改进。以定期会议和不定期会议两种形式召开绩效讲评会议,对绩效指标执行进度、成效、存在问题等开展分析及讲评,认真梳理、整理绩效指标执行落实情况,着重分析重点工作落实、分档考评等关键指标被扣分原因,及时找准、找实存在问题,有效补齐绩效工作短板,推动发挥绩效讲评在绩效沟通、绩效分析和绩效改进方面的作用。
  四、“绩督一体化”工作机制促使考核见实效。为更好地整合、统筹绩效和督办资源,将督查事项与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挂钩,通过实地督查、暗访督查、线上督查等动态管理,对被考评单位或科室在行政执法、征收管理、服务效果、效能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着力解决落实不力、配合不足、消极被动等问题,并将督查情况记录在绩效考评工作底稿内,作为考评打分的重要依据,真正达到以督查保障考评,以考评促进督查作用,促使绩效考评结果更具科学和客观性,切实做到抓绩效管理和抓重点工作落实融为一体。
    五、标杆评比工作机制激起竞争进取意识。一是纵向比较。确定年度标杆名次为第6名,具体规定是:由绩效办按月归口统计市局机关科室绩效成绩,以年终成绩在全省国税系统相同部门进行排序,无扣分记录的,加4分,排位第6名的,不扣分,每上升1名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3分;每退位1名扣2分,最高扣分不超过5分;二是自我比较。以本单位(科室)上年度绩效考评成绩为基数,认真分析减分原因,查找存在问题,吸取经验教训,找准改进方向,设定工作提升目标,促进自我提升,推动“后进追赶先进”的绩效工作局面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