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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仲裁委员会巡回仲裁庭首次在村委会开庭

2016-07-15 10:02:22   来源:曲靖市司法局   
  7月6日下午“巡回仲裁庭”首次在马龙区马鸣乡新楼房村委会开庭审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一方当事人的职工代表及乡镇司法所、基层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旁听了庭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背景资料:
   为提高仲裁效率、降低仲裁成本,为贫困乡村提供便捷、优质的仲裁服务。曲靖仲裁委员会根据《曲靖市司法局云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曲靖工作部法律援助精准扶贫行动计划》的要求,创新工作方法,成立了“巡回仲裁庭”。“巡回仲裁庭”由精准扶贫仲裁服务团的仲裁员组成。


   庭审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围绕各自主张及答辩展开举证、质证、辩论,仲裁员根据庭审调查的情况围绕双方焦点耐心细致的进行调解,虽然双方的调解意见有分歧,但通过调解沟通双方均向仲裁庭申请庭后再给双方一点时间进行沟通,尽量用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此次巡回仲裁庭得到了马龙区司法局、马鸣乡司法所及新楼房村委会的支持和帮助。

  目前,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纠纷日益增多,建立“巡回仲裁庭”成为适应新形势的必然要求,“巡回仲裁庭”降低了当事人的成本,使当事人就近、就便出庭应诉,通过开庭准备、开庭审理、庭审调查、庭审辩论、庭内调解等调解和仲裁相结合办法处理经济纠纷案件。对可以公开审理的案件,邀请居民参与庭审旁听,有利于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熟知程度。同时,“巡回仲裁庭”更接近当事人,了解当事人的情况更接地气,为推动经济调解工作、构建和谐经济关系创造条件。

  下一步,仲裁委秘书处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推广“巡回仲裁庭”。以此为契机,深入贯彻《仲裁法》,努力提高经济合同纠纷仲裁的办案效率,更好地实践“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创新工作方式,依法及时公平、公正地处理经济争议。(靖仲裁委员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