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动态 > 正文

曲靖7114户企业因不按时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016-07-19 15:10:45   来源:   
       按照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各市场主体应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社会各界都可以通过网上点击“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了解到企业的注册资本到位、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相关内容。任何未依法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发生违法经营行为等信用“污点”的企业,将在互联网上“公之于众”。  

    《条例》实施近三年来,曲靖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每年都要通过发布通告、短信、电话,各种新闻媒体、和上门通知等多种形式,向市场主体宣传年报工作。此外对内部还采取督查、通报、问责等措施强力推进工作。截至6月30日24时,全市共计30766户企业完成了2015年度年报,年报率为94.54%;农民专业合作社完成年报2749户,年报率为93.57%;个体工商户年报166342户,年报率96.20%,全市有7114户企业,35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5354户个体工商户因未按时报送2015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黑名单)。

  这些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将被行政主管部门纳入“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信用惩戒,将在政府采购、投融资、银行贷款、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工作中依法受到限制或禁入,在其他企业中任职受限。这些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也可以通过补报年报后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但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将永久保留。下一步,曲靖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联合税务部门,对这些长期停业不经营的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和吊销处理,加快对“僵尸企业”退出工作。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净化市场环境,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市局机关 薛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