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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到曲靖督查

2016-07-25 17:37:22   来源:曲靖日报   

        为认真落实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举报环境问题查处整改工作,7月23日至24日,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二督察组组长、省政府督查室副厅级督察专员彭耀民率督察组到曲靖,分别深入到陆良县、宣威市、富源县、麒麟区开展现场督查。24日上午,我市召开反馈汇报会,向督察组汇报了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查处整改工作情况,督察组反馈督查情况。市委副书记刘立志主持情况汇报会并作表态发言。

  在认真听取我市情况汇报后,彭耀民指出,曲靖市委、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通过督查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彭耀民强调,曲靖市要进一步重视交办案件的查处整改工作,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工作要求上来,配合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工作,把督查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要对交办的案件建立办理责任制,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人和责任领导,实行挂牌督办,按照属地原则,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要如实办理信访举报案件,同时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要成立督促检查落实工作组,到各县(市、区)督查相关工作。要对辖区内查处属实的环保问题,按照“零容忍、全覆盖、严执法”的要求,依法依规进行查处问责,按时上报案件办理情况,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形成合力,攻坚克难,齐心协力做好各项工作。要切实做好环境保护督查工作中的安全维稳工作,针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环境问题,要及时沟通解决,让群众满意。

  刘立志在作表态发言时表示,曲靖市将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此次环保督察为契机,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方案,改进工作方式,依法及时查处整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举报环境问题;对照督察组反馈的督查情况,举一反三,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确保举报的环境问题不折不扣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的办理力度,注重办理实效,及时公开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查处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副市长唐宝友陪同督察组开展现场督查,副市长汇报了曲靖市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投诉举报案件的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