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动态 > 正文

曲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扩大)会召开

2016-08-01 17:56:56   来源:珠江网   

曲靖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召开



市委书记李文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张长英主持会议
 

  7月29日上午,曲靖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李文荣在会上强调,要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确保与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自2013年全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以来,市委、市政府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了一系列加强民族工作、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同配合、认真履职,市民宗委创新工作思路,全力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全市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全市整合资金5.3亿元,创建了37个示范区,覆盖了9个县(市、区)、曲靖经开区,8个民族乡和7种世居少数民族,涌现出马龙咨卡民族特色村寨、富源古敢水族示范乡、宣威牛皮洞示范村等一批典型。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加快,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民族地区1.5万人实现了脱贫,示范区创建成为深受群众欢迎的“民心工程”。

  李文荣强调,作为全省典型的散居民族地区,曲靖有责任、有义务、也有条件为探索散居地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示范和贡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践行“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理念,坚持把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作为民族工作的总抓手,切实加强领导、凝心聚力、真抓实干,着力推进民族地区精准脱贫,着力加强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培育民族地区特色产业,着力提升民族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确保与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绝不让一个民族、一个地区掉队,努力开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李文荣要求,要促进交往交流交融,巩固民族团结进步繁荣良好局面,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把民族理论政策、民族常识和民族元素进入宣传主渠道,提高宣传实效性、时代性、吸引力和覆盖面;要努力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在各族群众中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各族群众心中牢牢扎根;要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用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调整和规范民族关系,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使各族群众平等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和义务,享有公平正义的获得感;要着力构建和谐宗教关系,坚持用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指导宗教工作实践,以法治的方式管理宗教事务,以创新的精神推进宗教工作,研究新形势、破解新问题,推动宗教工作新发展。
 
  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张长英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市民宗委主任白丽芬代表曲靖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了示范区建设工作情况。副市长张向明、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与会人员还观看了示范区建设纪实视频《共建和谐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