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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涛武对村级调解员提出三点要求

2016-08-05 10:26:32   来源:曲靖市司法局   
    近日,罗平县副县长、公安局长张涛武亲临全县村级人民调解员培训会作动员讲话,有针对性地对村级人民调解员提出要求。
    动员会上,张副县长对近年来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中的作用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三点要求。是要充分认识到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观念和相互之间的利益关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各类矛盾纠纷呈现出突发性、尖锐性、顽固性、不稳定性的特点。这些矛盾纠纷错综复杂,如果处理不好,容易引发不稳定事件,并将严重干扰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影响社会稳定。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具有平等协商、互谅互让、不伤感情、成本低、效率高、易于为人民群众所接受的优势,有效化解了一系列社会矛盾纠纷。因此,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成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的需要。二是要切实解决当前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着力于“三个功能”上下功夫,即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强化人民调解预防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的功能,强化人民调解的法制宣传教育功能,来提高基层群众的法律素质、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从而达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努力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三是要提高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把群众的事当做是自己事来做,积极主动的为群众排忧解难,把“群众找上门”变为“主动找群众”,不断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扩大人民调解覆盖面,逐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网络,优选、精选、配齐配强调解人员,建设一支整体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人民调解工作队伍,想尽办法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筑牢维稳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努力为群众做更多的好事、实事。(基层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