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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情况督查

2016-08-05 11:02:21   来源:   
  7月11日至15日,曲靖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委编办、市食安办组成4个联合督查组,对全市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情况,贯彻落实党政同责、地方政府负总责要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食用野生菌防控工作等相关情况进行督查。
  联合督查组通过听取监管工作情况汇报,查阅监管痕迹资料,现场检查小作坊、餐饮企业、农贸市场、食品生产企业、基层监管所监管工作情况等方式开展督查。督查情况反映:一是大部分县(市、区)已完成市场监管局挂牌组建工作,印发市场监管局正式“三定方案”,完成基层监管所组建工作;二是各县市区均成立了由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或负责常务工作的领导任主任、政府分管领导任副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并配备1—4名专(兼)职工作人员;三是各县(市、区)、经开区均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经费保障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四是各县市区均按市政府、市食安办相关会议要求细化食用野生菌宣传教育及巡查监管任务,对野生菌交易市场、摊点开展拉网式排查,防止有毒野生菌流入群众餐桌。
  督查发现问题:一是部分县(市、区)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视不够、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权重低于综合考核总分值3%,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未能按预算落实到位;二是改革后食品安全作为综合执法的首要责任没有得到充分体现,监管一线普遍存在执法装备短缺、执法人员数量和能力不足的现象;三是在刑事案件及投诉举报上升的情况下,食药监管立案案件查处情况明显下降,监管工作有待加强。五是食品行业“低、小、散”问题突出,食品企业诚信自律意识不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量大面广,技术含量低,规模小,分布散乱,绝大多数食品生产加工生产设备落后陈旧,始终存在食品质量安全隐患。针对存在问题,各督查组在反馈会中提出整改工作要求,并汇总形成督查工作报告,下一步将由市委督查室印发各县(市、区),督促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