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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出台措施促房地产业发展

2016-08-05 17:46:48   来源:曲靖日报   
  8月4日下午,曲靖市召开促进房地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情况通报会,市住建局负责人向中央、省、市25家新闻媒体记者通报了促进房地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说明,进一步宣传我市房产行业发展优势、机遇、潜力和前景,加大对《曲靖市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宣传力度,促进我市实现房地产业平稳健康持续发展。

  通报会围绕《措施》起草的背景、过程以及主要内容进行介绍。目前,曲靖市房地产业面临较大下行压力,截至2016年6月,全市商品房库存93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496万平方米,商业营业用房197万平方米,车位112万平方米,约8.3万个,其他125万平方米。商品房去库存成为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发展的主要抓手,通过财政奖励补助,企业优惠让利,激活市场,促进住房消费,有效消化存量房,力争3年内去库存;通过优化房地产投资环境,降低开发成本,提振市场信心,促进房地产投资稳定增长;通过强化市场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制度化和规范化运行。

  据介绍,在2016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在中心城区和县城规划区内购买住建部门公布目录内的新建商品房,购买时间以购房合同和备案时间为准,政府给予购房者每平方米200元的奖励补助,房地产企业在财政补助基础上,再给予不低于每平方米200元的购房优惠;购买地下车库的,财政按照10000 元/个给予购买人奖励补助;购买地下车位的,财政按照3000元/个给予奖励补助。购买人可将与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购房所在地;购房人可凭房屋所有权证或已备案的购房合同,以房屋所在招生片区入学为原则,办理子女就读的有关手续。

  另悉,对个人购买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住房,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和第二套改善房,均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唯一住房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契税优惠政策执行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在购房合同签订于2016年2月22日及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