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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出台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2016-08-10 11:03:50   来源:曲靖市质监局   
  7月30日,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曲靖市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是曲靖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意见》、《云南省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一项具体措施。
  《方案》明确了曲靖市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总体要求,到2020年,制修订节能地方标准5项以上,建设省级以上节能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2个左右,节能标准化水平显著提升,主要高耗能行业实现能耗限额标准全覆盖,形成节能标准有效实施与监督的工作体系,产业政策、运行调控与节能标准的结合更加紧密,节能标准对提升经济质量效益、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撑作用更加显著。并提出了四方面的主要任务:
  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节能标准化联合推进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工作;营造良好环境,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节能标准化共治格局;完善节能标准制修订工作运行机制,优化节能标准制修订工作流程;健全标准实施监督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行业、单位、产品的跟踪监控,加大对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行为的监察力度;创新标准审查和咨询评议机制,加强能源数据监测和统计分析,强化能效标准和能耗限额标准实施评估,确保强制性能耗能效指标有效合理。
  构建标准体系。加快制修订一批满足曲靖市自然条件等特殊技术要求的推荐性节能地方标准,完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制修订公共机构能源管理体系、能源审计、节约型公共机构评价等标准;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参与用能产品、设备能效、能耗限额和建筑节能、节能管理等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积极争取将适用于全国范围推广的节能地方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鼓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以及其他有关公共机构和企业,对有关行业和产业集聚区制定实施严于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节能团体标准,引导企业制定先进的节能内控标准,支持将节能团体标准和企业内控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积极争创行业能效“领跑者”,有效推广先进的节能技术、经验和方法。
  加强标准组织实施。开展节能标准宣贯培训;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开展能效对标达标行动,指导企业开展节能改造,实施系统性能效提升工程,提高能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淘汰落后用能工艺设备,完善能源管理制度,力争到2020年曲靖市主要用能企业和主要节能产品全面达到国家能耗准入要求;引导推荐性节能标准实施;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开展试点示范推动工作,选择具有示范作用和辐射效应的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树立一批节能示范典型。
  强化标准实施情况监督。强化用能单位实施强制性节能标准主体责任,加强对用能单位的监督监测,鼓励用能单位实施能源审计、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和开展能效测试,制定节能计划和落实能效改进措施;加强能效标识产品管理,建立能效产品质量监督制度和考核体系,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能效标识制度,开展能效产品监督抽查、专项检查和集中整治,鼓励社会各方参与对节能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形成全社会节能监督机制;加强建筑工程能效管理,积极推进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鼓励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方式逐步完善节能改造市场机制,引导曲靖市建筑企业向节能环保和绿色建筑产业方向发展;完善节能产品质量监督制度,将产品是否符合节能标准纳入产品质量监督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违反节能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节能标准行为的投诉举报机制,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参与节能标准实施情况监督。
  《方案》就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还提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对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将强制性节能标准实施情况纳入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加快节能标准化队伍建设,共同推动节能标准化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曲靖市质监局 罗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