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动态 > 正文

我市本月起开展药品价格专项检查

2016-08-24 09:20:55   来源:市发改委   

    2015年6月1日药品价格改革实施以来,医药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面临新的发展环境和要求,为规范药品价格行为,维护药品市场秩序,促进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在全省开展药品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云价检查〔2016〕89号)文件精神,从本月起至10月底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药品价格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重点内容:1.原料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达成、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行业协会组织生产经营企业达成、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2.原料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原料药、药品的行为;3.社会零售企业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等价格欺诈行为;4.医疗机构不执行政府定价药品零差率、加价率政策的行为;5.政府定价药品突破政府规定的最高出厂(零售)价格销售的行为;6.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价格公示制度的行为;7.药品价格放开以后涨幅过大的品种(不少于3个品种),各检查组要认真调查,查清楚是正常的价值回归,还是生产经营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有价格串通、价格垄断等行为。
    通过检查将督促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和相关协会等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反垄断法》,自觉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