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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药监局与市农业局签订《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合作协议》

2016-09-08 14:47:43   来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农业农村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合作协议》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近日,市食药监局与市农业局签订了《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合作协议》,在履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检测和信息资源共享等方面达成部门合作。市食药监局副局长许顺昌与市农业局副局长胡建勇分别代表两个部门签署了合作协议。
  合作内容主要包括明确监管职责,明确特殊产品的监管、探索实行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推动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检验检测资源共享,加强监管执法合作,共同开展食用农产品安全宣传培训等方面。双方部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建立健全和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在监管、执法、检测、信息等方面的资源共享与协作合作,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凝聚监管合力,实现无缝衔接,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合作协议的签订,是食药监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深化部门合作联动、强化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的一个新起点,也是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一项重要举措,将有力推动两部门在食用农产品监管方面的合作与交流,进一步增强监管合力,提升监管工作水平,推动食用农产品全程监管机制的建立。
  根据协议,食药监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将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全程监管机制和监管制度,加强监管执法协作,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强化监管队伍建设,着力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