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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全面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

2016-09-09 09:10:19   来源:   
    罗平县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全省集中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和进一步规范集体林权流转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多部门联动,集中力量全面整治县域内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把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理念落实到全县生态保护的具体工作中,维护好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经济民生发展两大格局。
 
    认清形势,明确目标。该县吸取大理州公益林资源破坏,林权流转侵害林农利益教训,做到自觉自省,认真梳理查找林地资源管理短板和林权管理漏洞,着力打击非法采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违法运输和经营加工木材、农村毁林开垦和随意变更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不留死角,彻底查清。该县对全县240万亩林地采取全覆盖、拉网式排查。重点对全县范围内105个非煤矿山占用林地手续进行核查,着力对万峰山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内采砂取石及建设项目违规违法占用林地进行调查取证,把立案查处工作做深做细。
 
    部门联动,形成合力。该县在全面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以罗平县森林公安局为主,发挥森林公安局执法力量和专业特点,林业、安监、水务、环保、纪委监察、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整体联动,形成合力,全面组织各类涉林案件的查处工作。
 
    依法打击,依法治林。在全面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工作中,该县坚持分类梳理,依法查处的原则,按照相关林业法律法规,坚决查处一批影响大的重案要案。对违法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采取刑事、行政分类依法打击,限期恢复被破坏的林地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