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动态 > 正文

宣威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力度

2016-09-09 09:11:08   来源:   
    为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宣威市直有关湿地保护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对金月湖开展了严格的保护管理工作,金月湖的环境明显改善,目前已成为当地人们健身、休闲、度假的好去处。
 
    一、认真做好规划编制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了《宣威市钱屯水库保护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对虹桥湿地生态保护、道路、景观等进行了统一规划布局,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南部生态景观片区概念性总体规划》,已经市规委会会议评审通过。
 
    二、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依据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规定》、《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规,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了《宣威市钱屯水库管理办法(试行)》,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还制定了《宣威市城市规划区湿地管理办法(试行)》,对城市规划区湿地范围、保护管理、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的规定。
 
    三、强化保护管理。一是完成了湿地资源调查工作,掌握了全市湿地分布、面积、类型以及湿地动植物资源状况。二是严把项目审批关,在城市规划区湿地范围内,停止一切项目审批,杜绝新的污染源产生。三是实施生态治理,投资2150万元治理虹桥湿地上游8公里长的格香河板桥河道;投资300万元,对板桥片区集镇污水管网进行改造升级,使湿地周边企业及群众生产生活废水全部进入污水管网,最大限度地减少湿地上游水体污染。四是实施湿地周边绿化美化工程,组织党政等义务植树,在湿地周边完成大苗绿化造林12公里。
 
    四、加强检查执法力度。一是加大巡查监管力度,虹桥湿地所涉及的宛水、虹桥街道均成立巡逻队,定期对规划区湿地进行巡回检查,成功制止1起在湿地规划区擅自建房行为,共清理下水作业船只16艘,处罚乱搭乱建行为8起,乱倒垃圾行为40余起,责令5户农户停止沿湖填土行为,制止网捕水鸟行为16人次。板桥街道组织相关人员依法取缔、关停湿地上游生产塑料颗料小作坊9家,搬迁养鸡场1个,拆除违章建筑1户。二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市直有关部门与相关街道密切配合,重拳出击,全力保护湿地资源。市国土资源局取缔乱占耕地违法行为9起;市农业局出动执法车辆16车次、执法人员20人次,开展非法捕鱼专项整治行动3次,销毁电捕渔具3件、违规渔具11件;市森林公安局对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组织开展了3次专项整治行动,放飞水鸟15只,批评教育3人。
 
    五、加强宣传教育。一是围绕《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和《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由市林业局和森林公安局在湿地周边设置永久性宣传牌3块,张贴宣传挂图40份。二是《宣威市钱屯水库管理办法(试行)》颁布后,宣威电视台每天2次滚动播出1个月;市农业局发布禁渔通告4个,发布禁止捕鱼通知40份,张贴标语30条、发放禁渔宣传资料100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