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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国土部门职能优势 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016-09-12 09:43:20   来源:   
发挥国土部门职能优势 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近年来,市国土资源局牢固树立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充分发挥国土资源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物质基础、空间载体和构成要素的功能优势,全面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责,严守耕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和生态保护“三条红线”,全力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一)严格土地总体规划管控,构新中国成立土生态保护屏障。充分发挥国土资源管理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中的源头管控作用,坚定不移地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严格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并将全市土地生态区划定为11个重点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石漠化重点地区、水土流失重要生态功能区、天然林保护区、非天保工程区的防护林功能区、城市环境功能区、旅游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功能区、工业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珠江源水源涵养区及生态示范区),将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有机结合,一些生态脆弱、环境承载能力差的地区被纳入规划范围并实施严格保护,国土资源的生态屏障保护功能不断增强。
     (二)严把土地供应关口,全力保障自然生态项目用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产业政策要求,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严格实施水、土地、矿产等重要资源的配额限制,2011年以来对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等项目一律不再安排计划供地指标,从土地供应的源头上守住环境保护的红线。同时,全力保障新业态、绿色环保等生态项目用地,大力支持和保障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确保全市林地面积到2020年增加60万亩;持续保障和服务会泽县黑颈鹤国家级,珠江源、海峰湿地、十八连山和驾车4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和万峰山、菌子山2个市级自然保护区及鲁纳黄杉等8个县级自然保护区和麒麟翠峰山5个区级自然保护区等自然生态项目用地。大力支持保障水网建设,重点保障车马壁、阿岗水库等骨干水源工程和中小型蓄水工程建设用地,为牛栏江调水工程、南盘江上游段综合治理和重要支流防洪治理工程提供用地保障。大力支持和保障旅游项目建设,合理安排旅游业用地,为我市南线“花的海洋”和喀斯特山水文化旅游、中线城市休闲度假旅游、北线高原草山风情、历史文化、红色旅游的珠江源旅游规划提供有力支撑。
    (三)积极推进基本农田划定,有效控制城市开发边界。着力深化对发展的形态、业态和生态认识,及时启动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对2个市级(陆良坝子、曲靖坝子)、51个县级、29个乡级重点基本保护区实行特殊重点保护。2015年年底,完成了基本农田划定,全市1069.05万亩耕地和893.25万亩基本农田纳入保护范围;2016年上半年完成了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曲靖中心城区(含麒麟区、经开区、沾益区、马龙区)、会泽县、富源县、罗平县的达标比例达到60%以上,宣威市、师宗县、陆良县的达标比例超过80%,使城市开发边界得到有效控制,自然生态空间得到严格保护。
     (四)大力开展土地整治,努力改善土地环境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土十条”,以陆良县、会泽县2个国家级重点防控区和1个省级重点防控区(罗平县)为重点,组织实施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探索建立适合我市实际的土壤修复模式,深入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土地复垦条例》,依法督促义务人严格实施土地复垦工程。“十二五”期间征收土地复垦费用1.53亿元,投资799.58万元,完成生产项目土地复垦项目181个,复垦土地面积5.75万亩,复垦耕地2.19万亩。同时,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充分利用中低产改造等土地整治项目,大力推进罗平县、师宗县、会泽县等地的石漠化、荒漠化治理,土地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土壤质量和土地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五)强化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构建环境友好型开发格局。在合理开发、高效利用矿产资源同时,更加注重生态保护,全面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制度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全力推进矿山复垦复绿工程。“十二五”期间,全市累计投入矿山环境治理资金1.27亿元,累计恢复治理矿山112个,签订矿村共建协议560份。预计到“十三五”末期,全市新建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本不欠新账,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40%以上;新建和生产矿山开采造成破坏的土地得到全面复垦,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地复垦率到达35%以上,基本形成环境友好型的矿产资源开发格局。
                                                 (曲靖市国土资源局 钱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