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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被确定为国家级第二批医养结合试点单位

2016-09-27 16:49:00   来源:市卫生计生委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和民政部办公厅根据各省(区、市)卫生计生和民政部门推荐情况,联合发文确定北京市朝阳区等40个市(区)作为第二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云南省有昆明市、曲靖市、西双版纳州等3地荣列其中。
  据悉,被确定为国家级医养结合的试点单位要结合实际,统筹各方资源,全面落实医养结合工作重点任务;要在各省级卫生计生和民政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部门协作、经费保障和人员保障机制,加强管理,确保试点取得积极进展,收到良好社会效果。积极探索地方医养结合的不同模式,并积极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11月20日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九部委《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明确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
  《意见》明确了医养结合的5项重点任务:一是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通过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等多种方式,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二是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三是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到2020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四是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五是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重点加强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建设。
  (市卫生计生委家庭发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