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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地税局专题研究国地税合作工作任务

2016-10-10 16:04:39   来源:   
        为贯彻落实全省《国地税合作规范3.0版》经验交流会议精神, 9月29日下午,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联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国地税合作工作任务。市国税局、地税局局长和分管副局长,征管科长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市地税局副局长张春碧传达了全省贯彻落实《合作规范3.0版》和推进合作示范区经验交流会精神,市国税局副局长万建良对全市国地税合作工作存在问题做了分析说明。国地税征管和纳税服务部门负责人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谷鸣对全市国地税合作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要从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高度统一,要树立深度合作意识,把方便纳税人办税作为深化国地税合作的首要工作来抓。二是在深度合作方式上应积极探索。城区合作方面,最主要的解决办税大厅联合办税问题,工作力度要再大一些,有条件联合进驻当地政务大厅的要全部进驻。三是建立组织保障。市级层面抽调国地税人员,成立国地税合作联合办公室,负责制定顶层方案,定期督促检查国地税合作落实工作。四是双方要对联合办税服务厅办公设备配置、人员权限配置、互派人员工作纪律等方面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

        市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显才从国地税深度合作不到位、组织保障作用未充分发挥、合作方案还不够具体等方面客观分析了当前国地税合作面临的问题,并就推进国地税合作提出了五点意见。一是全市税务干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要站在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高度,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局的决策部署上来,对思想认识不到位的县(市、区)国地税局长,调整工作岗位。二是要把国地税合作事项进一步细化,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发各县(市、区)局执行,确保2016年底前51项合作事项全部落实到位。三是合作方式方法要灵活,按照深度合作要求,各地要采取互派人员到对方办税服务厅、共驻政务中心、互相委托代征税款等方式,把各合作事项落实好,真正让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四是组织保障要到位,市、县两级都要成立国地税合作联合办公室,抽调人员到联合办公室开展工作,定期通报国地税合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合作事项顺利实施。五是国地税要联合对所有大项目税收进行清理检查,完善清理工作手续,对有欠税的单位联合采取清欠措施,加大力度,组织欠税入库。对无欠税的单位,各县(市、区)要联合与纳税人签订委托代征税款手续。
        会议还就联合开展干部挂职交流达成共识。由市、县国地税局党组下发文件,明确各级挂职交流范围、工作职责、工作内容,为干部挂职交流提供制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