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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政府将实行宪法宣誓制度

2016-10-13 17:49:57   来源:曲靖日报   
     从近日召开的曲靖市第四届人民政府第五十四次常务会议上获悉,市政府将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市政府任命的各工作部门处级领导干部将适时举行集中宣誓仪式。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云南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规定要求,为实行好宪法宣誓制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起草了《曲靖市人民政府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实施方案》。该方案适用的范围是:2016年1月1日后,市政府任命的各工作部门处级领导干部(不含非领导职务)。宣誓仪式可采取单独宣誓或集体宣誓,单独宣誓时,宣誓人应当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面向国旗或国徽诵读誓词;集体宣誓时,由1人领誓,领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面向国旗或国徽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整齐排列,右手举拳,面向国旗或国徽跟诵誓词,誓词诵读完毕后,自领誓人开始,宣誓人依次报自己的单位、职务和姓名;集体宣誓的领誓人在宣誓人中确定。
 
  通过组织宪法宣誓,在庄严而神圣的仪式下,将使宣誓者产生神圣的使命感和强烈的责任感,有利于深化国家公职人员、各级领导干部的职业认同和强化道德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