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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税局加强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管理

2016-11-01 15:38:49   来源:    

        曲靖市地税局统一思想、领导挂帅、精心组织,科室配合,以提高自行纳税申报率为“抓手”,加强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管理。 
        一、加强税法宣传和辅导培训。市局和县市区局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办税服务厅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和培训会议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辅导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扣缴义务人和具体办税人员以及税务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扣缴义务人税务管理,提高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工作管理质量。基层管理人员除加强扣缴义务人切实履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义务检查外,注重申报辅导和帮助。在年度终了后,市局和县(市)区局加强对明细申报的评估和检查,对当地高收入行业、人均扣缴额明显低于同行业水平、代扣代缴零申报户等单位,作为纳税评估和地税稽查的重点,认真分析其扣缴个人所得税情况,关注其有关银行账户、往来款项、职工福利等信息,督促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高明细申报的准确度。除工薪所得外,督促扣缴义务人开具代扣代收凭证时,先税后票,先税后证,扣缴劳务报酬所得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三、多措并举扩大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覆盖面。一是及时对“金三”系统中的垃圾数据进行清理,如一户企业存在多个登记户头,有的非独立核算企业的登记为独立核算等情况;二是对符合明细申报规定的户数,及时完成个人所得税税种认定;三是利用登记户归类管理模块完成本省税务登记外省纳税单位、财政统发工资并由上级单位扣缴个人所得税等类别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归类工作;四是对符合条件的非正常户及时进行认定和清理;五是对部分申报工作进展迟缓的税务分局,及时抽调精兵强将,合理调配人力资源,突破薄弱环节,确保申报工作有序开展。
        四、明确法律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对部分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和个人基础信息等相关资料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六十二条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目前,曲靖市个人所得税电子明细申报覆盖面已达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