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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

2016-11-08 15:56:26   来源:市发改委   

  2016年9月20日, 曲靖市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取消车辆专场拍卖会(第一批)拉开帷幕,拍卖会共有725人报名参加,拍卖车辆87辆,实际成交85辆,评估价275.99万元,成交价686.9万元,溢价率148.89%,实现了国有资产价值的最大化,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标志着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举措。为保障车改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曲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在市发改委。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指导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强化监督检查,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形成联动效应,从起草车改实施方案到政策落地全过程各环节精准发力、科学谋划、积极稳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的显著成效。

  ——改革进度走在全省前列。曲靖市公车改革方案于2016年5月9日正式获得批准,是全省首批获批的5个州市之一。5月18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召开,标志着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全面启动实施。5月27日前,市直各参改单位取消的公务车辆全部进行封停。我市公车改革进度走在全省前列,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干部群众的充分肯定。

  ——市级先行改革率先垂范。按照《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与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曲车改办发〔2016〕)3号),市直83家参改部门于2016年6月10日前上报了车改实施方案,为加快审批进度,市车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集中办公、集中审批,至9月30日,已完成对市直参改部门车改实施方案的批复,参改人员的公务交通补贴已于9月份发放,司勤人员转岗分流等工作已完成,各单位保留的机要通信和应急车辆标识喷涂全部完成。市直参改部门公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为推进县、乡两级车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县级公车改革全面推进。全市9个县(市、区)和曲靖经开区均按照要求启动和推进车改各项实施工作。各县(市、区)的车改实施方案于6月20日前全部上报,市车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对方案进行审核。7月19日,市车改领导小组批复了9个县(市、区)和曲靖经开区的实施方案。目前各县(市、区)均已召开车改动员会议,完成了取消车辆封存停驶工作,正在进行参改部门和乡镇(社区)实施方案的审核,县级车改工作已全面铺开。

  ——取消车辆处置公开透明。车辆处置评估机构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曲靖市公车办委托,在市纪检监察、发改、财政、审计、工商、税务、公车办、车管所、公证等有关部门的全程参与和监督下,承担了市直机关取消公务用车辆处置拍卖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取消车辆处置形式为全省首创。

  9月20日,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取消车辆拍卖会(第一批)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725人报名参加拍卖活动,第一批拍卖车辆共87辆,最终1辆流拍、1辆违约,实际成交85辆,评估价275.99万元,成交价686.9万元,溢价率148.89%。在公车拍卖交易过程中广泛宣传相关政策规定,分别在曲靖日报、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体刊登了拍卖公告,供竞买人充分了解车辆情况,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取消公务用车辆处置拍卖工作公开透明。拍卖活动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依规组织,切实做到程序合法、操作规范、结果透明,切实维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确保国有资产处置保值增值,也为后续公务用车拍卖累积了宝贵的经验。拍卖会还专门开设了车辆过户绿色通道,方便办理过户手续。全程信息公开透明、程序规范、公平公正,社会反响较好。 

  市级取消车辆共538辆,计划分5批进行公开处置。第一批车辆拍卖已完成,10月21日对第二批101辆取消车辆进行拍卖,市级取消车辆处置工作预计2017年一季度全面完成。

  ——保留车辆管理规范有序。为加强改革后保留车辆管理,规范公务用车使用,5月20日,市车改办印发《曲靖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工作方案(曲车改办发〔2016〕2号)》和《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与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曲车改办发〔2016〕3号),明确了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印发《关于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封存停驶的通知》(曲车改办发〔2016〕4号),市直参改单位按照相关要求于5月27日前对本单位取消车辆进行了封停,并向市政府公车办报送了公务用车封存停驶承诺书及单位封存车辆明细表。5月28日后,市纪委对保留车辆使用管理进行了数次,从结果看,各单位均按规定使用保留车辆,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

  ——妥善安置司勤人员。2016年7月10日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完成市直参改单位和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车改方案中关于司勤人员安置内容的审核工作。目前,市直参改单位司勤人员安置工作已全部完成,正式在编在岗司勤人员251名中,选择竞聘上岗的19人,选择内部转岗的227人,开辟新的就业岗位2人,提前离岗3人。非正式在编在岗司勤人员104人,均由各部门按相关政策规定妥善分流安置完毕。

  ——合理搭建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编制实施方案,同步推进公务用车服务平台搭建工作。8月11日,市车改办印发了《曲靖市市本级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实施方案(试行)》(曲车改办发〔2016〕6号),搭建曲靖市公务用车服务及综合执法用车平台,成立曲靖市公务用车平台管理服务中心,由市政府办统筹协调管理。平台车辆从省核定总数中统筹,其中:平台留车基数51辆、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调配17辆、调研车4辆、11个执法执勤部门留用执法执勤用车总数中调配10辆、各类开发区留用车调配18辆,共计100辆。9月20日平台车辆已全部调剂到位并按要求完成统一标识喷涂,9月21日,市政府办印发《关于曲靖市市级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车辆申请使用的通知》,明确了平台车辆服务保障范围、车辆申请使用程序及其他相关事项,平台车辆已启动使用,公务用车服务平台搭建工作完成。同时社会化公务用车租车服务平台搭建工作已启动,由市供销社、曲靖交通集团及市开发投资公司分别搭建社会化公务用车服务平台,提供市场化交通定制服务。

  ——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内容多、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车改实施方案印发后,市车改办及各成员单位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和微博等媒体对相关政策进行宣传报道和政策解读,及时解答领导、干部、司勤人员及群众所关心和疑惑的问题。同时宣传报道车改工作推进情况、车改取消车辆处置情况等,营造全市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严肃纪律作风加强监督检查。市委、市政府把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列为2016年全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在车改过程中,严格执行“六不得”规定,即: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应急、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严肃纪律作风,确保车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